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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天兴乡党政办

成文日期:2017-09-30 13:15

名       称: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日期:2017-09-30 13:15 来源:天兴乡党政办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乡和村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4、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

5、监督专业管理。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发展服务。

7、指导村自治。健全村级治理机制。加强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或城中村改造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监管。

8、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总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936万元,支出总计2936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722万元,增长32.6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及农林水支出等项目资金的增加。支出增加722,增长32.6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及农林水支出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万元,占本年支出14.44%;项目支出2,512万元,占本年支出85.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3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2万元,增长32.6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及农林水支出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936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9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424万元,项目支出251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723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办公经费、辖区内安全生产、轮渡经费、便民交通车经费、机动经费、武装部经费、维稳经费及服务企业等,保障天兴乡政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成效是用于部门统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9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村级党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辖区内治安巡查工作;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文明城市的创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5万元,主要成效是用于乡政府调解委员会及综治管理工作费用;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主要成效是用于文体活动有关项目的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9万元,主要成效是村级管理工作经费;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58万元,主要成效是用于乡政府人事代理人员、长期劳务人员及合同工等人员的劳动报酬的支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万元,主要成效是解决辖区内符合民政补贴标准的村民补助及扶贫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补助天兴乡医疗卫生服务院经费不足问题,保障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主要成效是用于计生卫生站的工作经费;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5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工作;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及老旧社区村的清扫保洁经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天兴乡绿化养护工程的支出以及城管执法车辆的运行维护费;执法监管27万元,主要用于兽医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及人员报酬;其他农业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村干部的绩效报酬及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贴;防汛580万元,主要用于天兴洲防御长江水位上涨,稳固堤防的工作经费;其他水利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小农水大型泵站岁修及水利工程;其他农林水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天兴洲堤防、码头的清理、农田水利经费以及以钱养事人员的报酬工资;其他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水厂运行、土地流转以及占压土地青苗补偿的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五)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七)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八) 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34万元,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九)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十) 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8.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为预算的13.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为预算的18.18%;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为预算的18.18%,比预算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及十一条禁令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减少车辆燃油费及维修费。其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0.7万元;维修费1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 0.3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万元,降低77.7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7万元,降低77.78%,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和2016年度均没有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减少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及十一条禁令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1个,涉及资金580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天兴乡人民政府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防汛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审计,通过对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和相关资料的审核,天兴乡在会计核算执行制度方面总体上比较规范,未发现不合法的财务核算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了法规政策。

(二) 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防汛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结果。防汛经费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防汛经费项目作为公益性项目,较好的发挥了其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2016年的长江流域武汉关水位高达27米,洪山区安排的防汛专项资金,支持了天兴乡的抗灾救灾,有力的保障了天兴洲的水利设备的修复和江堤管涌险段的处理,提升了天兴洲地区的防汛抗灾能力,有效地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万元,比2015年减少4万元,降低8.33%。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日常办公经费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天兴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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