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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06-05 15:19

名       称: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决算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决算
日期:2019-06-05 15:19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和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4、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

  5、监督专业管理。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7、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8、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9、开展城中村改造。开展辖区城中村改相关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监管。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4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卓刀泉街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卓刀泉街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3.卓刀泉街社区服务中心

  4.卓刀泉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 43 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0人)。在职实有人数44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 5 人,其中:离休0 人,退休5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15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799万元,降低62.24 %,主要原因是17年度紫菘工业园房屋腾退还款12000万元纳入决算收支核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715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51万元,占本年收入99.89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00 %;其他收入8万元,占本年收入 0.11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万元,占本年支出 16.94 %;项目支出5946万元,占本年支出83.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 0.0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5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33万元,降低58.63 %。主要原因是17年度紫菘工业园房屋腾退还款12000万元纳入财政决算收支核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133万元,降低 58.63 %。主要原因是17年度紫菘工业园房屋腾退还款12000万元纳入决算收支核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56万元,占49.73 %;公共安全支出192万元,占2.6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元,占0.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9万元,占12.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万元,占0.98%;节能环保支出90 万元,占1.26%;城乡社区支出2026万元,占28.33 %;农林水支出167万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126万元,占 1.7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742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 为71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27%。其中:基本支出1213 万元,项目支出593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9万元,主要成效履行办事处工作职能,统计信息工作,服务企业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精准扶贫工作,“三旧”改造工作,社区党组织活动及党建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等;公共安全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普法工作经费、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街乡人民调解员经费、社区法务工作室经费、综治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文体科普专项补助经费;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6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村管理工作经费,社区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工资、临时人员、民政优抚专项经费含扶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卫生计生专项经费;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经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025.5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老旧社区村清扫保洁经费、道路清扫保洁经费、大城管专项补助经费、城市排渍经费、紫菘工业园腾退;农林水支出166.5万元,主要用于兽医站经费和以钱养事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792.57 万元,支出决算为3556.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 %。

  2.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88.72 万元,支出决算为888.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1.61 万元,支出决算为70.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8年卓刀泉街先后调出2人,调进1人,去世1人,导致基本支出多余。

  6.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7.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2027.13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25.54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 %。

  8.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6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9.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44.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1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8年卓刀泉街先后调出2人,调进1人,去世1人,导致基本支出多余。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106.1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0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 3.8万元,支出决算为 0.53万元,为预算的13.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 0.00 %,比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3.95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00%,比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3万元,为预算的 13.95 %,比预算减少3.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节约开支。其中:维修费0.15万元;过桥过路费0.02万元;保险费0.34万元;车辆年审0.0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0 %,比预算增加 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 7.74万元,降低93.59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7.21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降低10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47万元,降低1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减少公车费用。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无公务接待费用。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卓刀泉街办事处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1个,资金5938万元。组织对8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5938万元。从绩效评价整体情况来看,2018年,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跟群众期盼,紧盯薄弱环节,紧抓改革攻坚,对标对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指标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全年项目共计61个。根据资金用途,共分为9大项,全年预算数为4823.6万元(其中党政群团经费211.83万元、综合发展经费230万元、公共管理经费2312.40万元、公共服务经费289.4万元、公共安全经费977.6万元、应急专项(机动)经费200万元、后勤保障经费373.37万元、购买服务支出经费154万元、特色项目75万元)。执行数为5938.11万元(其中党政群团经费232.7万元、综合发展经费250万元、公共管理经费2311.73万元、公共服务经费349.4万元、公共安全经费977.57万元、应急专项(机动)经费200万元、后勤保障经费372.44万元、购买服务支出经费154万元、特色项目1090.27万元)。

  1、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党政群团经费主要用于党的群团工作。绩效目标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党建办、武装部、人大工委、党政办、纪工委、团工委、妇联、工会、关工委,实施时间为2018年。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及卓刀泉街的实际情况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数211.83万元,决算数232.7万元。决算项目明细包括:文明创建经费60万元、武装部工作经费9.99万元;各部门经费90万元;工会经费45.23万元;精准扶贫工作队经费3.6万元;关工委经费2.92万元;两新组织退休党建津贴2.16万元;关工委网络员通讯费补贴1.5万元、编纂街乡志经费17.3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1、党员培训活动覆盖率90%;2、双评议检查工作覆盖率100%(每两个月覆盖(32个)一次);3、民兵训练达标率90%;4、离退休干部慰问到位率100%;5、托管满意度95%;6、人大代表活动举办率100%;7、“妇女之家”示范点数量1个;8、扶贫户数13户;9、、扶贫队人员数3人;10、文明劝导员8人。效果: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综合发展经费主要用于按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组织、协调、指导全街统计工作;辖区内村集团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庙湖截污工程补助;发放工业园工作人员经费;发放税收服务站人员经费,按照市区要求、共建街税务服务站,建设家门口税务局,方便群众办税;负责和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商引资,扩大税源,以带动街道经济发展。绩效目标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综合发展办公室,实施时间为2018年。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及卓刀泉街的实际情况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数230万元,决算数250万元。决算项目明细包括:服务企业工作经费20万元;“三旧”改造工作经费20万元;统计工作经费10万元;三资审计2万元;庙湖截污工程补助经费80万元;工业园经费53万元;税收服务站人员经费45万元;税收服务站人员薪资调整20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1、招商引资(内资)目标40亿元;2、固定资产投资金额23亿元;3、完成征收1万方、城中村改造拆迁53万方,还建房开工3万方、竣工20万方;4、开展大学之城建设与湖北青年职业学院共建1.5万平方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启动奥林匹克街区建设、开展招商工作;5、工业园在职人员数4人、退休人员数4人;6、税收服务站人员数10人。效果:招商引资带动经济发展。

  (三)公共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本辖区内规划与建设、施工秩序、卫生保洁、生活垃圾处理等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发动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防汛、抢险救灾、环境保护、指导环卫所等工作。绩效目标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公共管理办公室,实施时间为2018年。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及卓刀泉街的实际情况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数2312.4万元,决算数2311.73万元。决算项目明细包括:大城管专项补助经费655.19万元;城市排渍经费10万元;道路清扫保洁经费461.58万元;环保经费10万元;小何村专项整治经费250万元;食药所办公用房租金23.76万元;门前三包经费105万元;兽医站办公经费20万元;兽医站人员经费91.5万元;城管执法中队专项经费617.5万元;城管中队办公用房租金67.2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1、维护、清扫破损道路数量63条;2、突击、拆除整治40次/年;3、垃圾清运车次日产日清;4、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数量3个;5、下水井盖更换修补数量>20处;6、食药所办公用房租房面积370平方米;7、街道三包员人数30人;8、城管下沉区协管员70人、街聘协管员25人;9、兽医站19人(含退休8人)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10、城管中队租房面积700平方米。效果:城市综合考核评比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协管员考评合格率≥95%。

  (四)公共服务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行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绩效目标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实施时间为2018年。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及卓刀泉街的实际情况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数289.4万元,决算数349.4万元。决算项目明细包括:卫生计生专项经费10万元;社区(村)管理工作经费57万元;文体工作经费15万元;劳动保障专项经费10万元;政务服务中心运营经费123万元;文化中心建设经费20万元;网吧巡查员经费14.4万元;民政优抚专项经费(含扶贫)40万元;社会福利事业60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1、项目覆盖社区数量(卫生计生专项、社区管理工作)19个;2、文化宣传 2次/年;3、组织规模较大的群众文化活动次数2次/年;4、巡查网吧数量36家;5、劳动保障培训人数90人;6、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数量5人;7、租房面积 1192平方米。8、各项培训工作达标率100%;9、扶贫拥军补贴发放率100%。效果:营造健康防病环境,积极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提高居民就业水平;解决居民实际困难。

  (五)公共安全经费主要用于本辖区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公共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公共安全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常工作,对辖区规模以下经营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和高空悬吊作业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普通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企业安全自查自报工作;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公共安全的联合检查工作,对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及时向行业有关部门报告等。绩效目标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公共安全办公室,实施时间为2018年。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及卓刀泉街的实际情况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数977.6万元,决算数977.57万元。决算项目明细包括:安全生产经费(含消防经费)60万元;社区法务工作室经费 9.5万元;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 1万元;综治经费100万元;平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费30万元;信访维稳经费 120万元;街乡普法经费 5万元;聘请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社区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工资547.2万元;人民调解员工资4.5万元;街治安巡逻员经费62.4万元;社区网格化人员工资 32.97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1、安全隐患排查企业数量130家;2、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次数6次/年;3、综治宣传会议次数20次;4、新建法务工作室数量1个;5、平安社区(视频联网建设)创建数量3个;6、维稳工作人员数量23名;7、安保、协管人员数量240人;8、治安巡逻人员数量20人;9、网格工作人员数量6人;7、法律顾问5万元/年;8、调解员1人;9、治安巡查次数800次;10、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90%;11、进京非访率0%、12、安全事件上报及时率100%。效果:减低社会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范违法犯罪、聚焦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创建平安社区,营造稳定良好的社区治安环境。

  (六)应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街办事处的突发情况,弥补部分经费申请不足、解决经费短缺问题,保障办事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绩效目标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实施时间为2018年。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决算数200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1、弥补以钱养事人员金额不足费40万元;2、其他应急费用160万元。效果:解决部门经费短缺,推进工作有序开展。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七)后勤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机关人员餐费、机关大楼维护费、购置办公设备等,为让机关工作人员以更饱满的精神、更好的状态服务于人民群众,全力做好工作。绩效目标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实施时间为2018年。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及卓刀泉街的实际情况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数373.37万元,决算数372.44万元。决算项目明细包括:后勤经费168.48万元;物业管理费124.9万元;设备购置49.06万元;机关大楼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1、就餐人员数量126人;2、物业管理费用124.9万元;3、维修、维护15次;4、设备合格率100%;5、职工满意度90%。效果:保证工作人员没有后顾之忧,积极有效开展工作,以饱满的精神、更好的状态服务于人民群众。

  (八)购买劳务支出经费主要以加强公益服务为目的,大胆创新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推动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绩效目标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党建办公室,实施时间为2018年。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及卓刀泉街的实际情况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数154万元,决算数154万元。决算项目明细包括:以钱养事人员经费55万元;临时人员经费99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1、以钱养事在职人员人数5人;2、临时人员数量 22人。效果:花钱购买公益服务,推动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保证机关事务高效运转,

  (九)特色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事处2018年新增的政务服务中心装修和城管中队办公用房装修。绩效目标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和公共管理办公室,实施时间为2018年。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及卓刀泉街的实际情况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数75万元,决算数1090.27万元。决算项目明细包括:政务服务中心装修35万元;城管中队办公用房装修40万元;财源建设经费430.88万元;卓刀泉办公用房尾款584.39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办公用房按700元/㎡装修。效果:提升办公形象,设计更方便群众办事。财源建设经费用于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综合发展部门项目经费不足部分,效果:推动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改善环境、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自评结论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跟群众期盼,紧盯薄弱环节,紧抓改革攻坚,对标对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指标完成。下一步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万元,比2017年减少23万元,降低1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0.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卓刀泉街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 0车辆。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经济工作

  1、服务辖区企业,做好统计和经济普查工作。

  积极做好企业服务和报表填报工作。对各套报表做到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对报表的指标,逐一解释,指导企业正确填报;全年完成服务类小进规新进企业14家,并做好新进企业报表和年报培训工作。组建机构、落实人员,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工作。

  2、“三旧”改造

  完成征收1万方、城中村改造拆迁53万方,还建房开工3万方、竣工20万方。卓刀泉村K1地块扩大片实现供地。

  3、大学之城建设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项目位于雄楚大道415号湖北省团校院内,计划总投资0.44亿元,占地面积9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84平方米,拟建湖北省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大楼一栋,地上15层,地下1层。现地下室坡道施工完成,外墙粉刷已完成,现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奥林匹克街由卓峰建设集团和武汉体育学院合作,从2014年开始,参与建设的卓峰集团因多个项目出现资金问题,内部资金链断裂,致使一期项目工程停工致今。二期项目清和广场目前已正式投入营运,现已有20家企业入驻,每年纳税约200万元,解决近120人就业,该项目主要经营体育用品、酒店等业务。“奥林匹克街”三期项目因长江大道建设占用部分规划用地,合作单位因原计划设计调整,项目无法进行。四期项目因该地段面临11号地铁站的建设,体育学院近阶段无启动该项目的计划。我街也将积极协调各相关方,同时为支持长江大道和地铁建设,优化方案,该项目建设顺延。

   4、养老事业产业发展

  今年我街吴家湾、红星社区承担创建老年宜居社区的任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与惠民资金项目、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积极有效地开展以考评内容为主的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吴家湾、红星社区分别完成了老年宜居社区敬老文化氛围营造、适老化改造、完善“六室一场一厨”的设施设备等项目。两个社区的老年宜居创建工作于2018年11月顺利通过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的检查验收。

  今年,我街在红星社区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1个。老年人服务中心与武汉侨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红星社区老年人购买为老服务,为老人集中开展文化娱乐、健身康复、学习交流、为老咨询等免费服务,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特殊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有偿服务。目前该中心运行良好,这种新方式大大提升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5、精准扶贫

  按照全区对口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要求,卓刀泉街负责新洲区旧街街栗树山村开展扶贫开发和帮扶工作。全区对口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召开后,我街迅速成立工作队,由街道副调研员柯瑞华同志任工作队队长,驻村开展扶贫工作。通过大量的走访,确认贫困户13户43人,为每户制定脱贫计划,实行挂图作战。采取“一对一”的方式,组织街道党员干部与13个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列出帮扶清单,组织联户对接活动,目前在中国扶贫网上对接成功率为100%。截止目前,我街总计为帮扶对口村及贫困户投入资金达100余万元,顺利完成市扶贫办验收,圆满完成任务。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根据单位实际发生的功能科目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农业 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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