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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张家湾街党政办

成文日期:2017-09-29 19:11

名       称: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日期:2017-09-29 19:11 来源:张家湾街党政办 字号: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

第一部分 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街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委的指示,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在本辖区的实施。

2、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本辖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支持街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

3、领导街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组织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工作。

5、负责街纪律检查工作,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负责街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街辖区内的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支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辖区经费发展,创建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8、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

9、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停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张家湾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张家湾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在职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29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退休2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4,316万元,支出总计4,316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659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非法码头清理、精准扶贫工作经费、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新增道路清扫保洁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659 万元,增长 18 %,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非法码头清理、精准扶贫工作经费、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新增道路清扫保洁经费等项目经费。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万元,占本年支出20.18%;项目支出3,445万元,占本年支出79.82%;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1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659万元,增长 18 %。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非法码头清理、精准扶贫工作经费、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新增道路清扫保洁经费等项目经费。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 4316 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 4316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其中:基本支出   871 万元,项目支出 344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05万元,主要成效:保证政府各人员工资调整差额部分发放、完成街道安全生产含消防工作任务、保证街道各部门经费、“三旧”改造工作、武装部、协税护税、信访维稳、招商等工作开支的正常运转、完成年度企业改制计划进度、保证街道物业及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2、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8万元,主要成效:保证街道统计信息事务工作的正常运转;3、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4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辖区内社区党员教育工作、党员活动、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4、其他统战事务3万元,主要成效:用于社区统战人员工资经费;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8万元,主要成效:保证党内是各项事务的有序开展;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及标语印制、路口公益广告制作等文明创建工作;7、民兵支出4万元,主要成效:保证国防动员工作的有效开展;8、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2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辖区街乡调解委员会、法务工作室及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主要成效:在辖区内开展了大量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及文化活动,丰富了辖区群众的文化生活;10、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2万元,主要成效:确保了社区工作经费的正常开支,发放社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1、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26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街道其他人员的工资发放;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街道民政优抚工作的正常开展,给辖区扶贫帮助工作提供了经费保证,我街享受低保在册对象208户268人; 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街新农合工作的正常运转;14、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街道兽医站及计生、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15、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主要成效:确保了街环保工作经费开支;1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8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城管协管员工资的正常发放;1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94万元,主要成效:完成了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确保了老旧社区清扫保洁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投入在路面硬化、垃圾清运、三乱清理等,为各社区配备垃圾清运设施以及辖区园林绿化;1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0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街道大城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支及城管排渍能力的建设;19、执法监管支出135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20、其他水利支出10万元,主要成效:对社区渍水受灾情况进行了补助;21、其他农林水支出17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发放街道以钱养事人员工资及提供工作经费保证; 22、其他支出35万元,主要成效:开展了辖区禁鞭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辖区安全。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2156 万元,支出决算为2,1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二) 国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4 万元,支出决算为 4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三)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62 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3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528 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七)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15 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八)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106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62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九) 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31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5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十)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61 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十一) 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3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9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7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张家湾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张家湾街办事处本级 1 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20 万元,为预算的42.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 万元,完成预算的 42.55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为预算的42.55%,比预算增加(减少) 27.0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减少公车费用。主要用于街道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用开支,其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10.01 万元;维修费 7.78 万元;过桥过路费 0.07 万元;保险费 2.4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十一条禁令,厉行节约,按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2万元,降低61.5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 万元,降低 61.5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减少公车费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度我部门(单位)没有组织对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张家湾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0万元,比2015年增加  30  万元,增长 62.5  %。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了公务员车改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张家湾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张家湾街办事处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国防支出(类)。

3、公共安全支出(类)。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7、 节能环保支出(类)。

8、城乡社区支出(类)。

9、农林水支出(类)。

10、住房保障支出(类)。

11、 其他支出(类)。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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