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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8-09-30 09:43

名       称: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30 09:43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第一部分  张家湾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张家湾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张家湾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张家湾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街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委的指示,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在本辖区的实施。

2)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本辖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支持街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

3)领导街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组织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工作。

5)负责街纪律检查工作,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负责街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街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街辖区内的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支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辖区经费发展,创建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8)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

9)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 、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停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张家湾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下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张家湾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0(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在职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0(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第二部分 
 张家湾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张家湾街办事处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649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81万元,增长50.53%,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调整,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纳,大城管专项和环卫专项经费增加。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5万元,占本年收入77.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442万元,占本年收入22.19%。

 

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万元,占本年支出15.47%;项目支出5492万元,占本年支出84.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9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调整,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纳,大城管专项和环卫专项经费增加。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81%。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9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调整,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纳,大城管专项和环卫专项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2万元,占34.26%;国防支出4万元,占0.08%;公共安全支出119万元,占2.3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占0.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万元,占12.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万元,0.93%;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0.30%;城乡社区支出1573万元,占31.12%;农林水支出305万元,占6.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占1.37%;其他支出505万元,占9.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505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50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005万元,项目支出4050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按分类经费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88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经费、劳动保障专项经费、精准扶贫工作经费、街乡机动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各部门经费、服务企业工作经费、安全生产经费含消费经费、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补助、“三旧改造工作经费、信访维稳经费、武装部专项经费、统计工作经费、社区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文明创建经费。

国防支出(类)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人武部社区民兵工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普法工作经费、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街乡人民调解员经费、社区法务工作室经费、治安巡逻队员工工资及工作经费、综治经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0万元,主要用于文体科普专项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村管理工作经费、长期劳务人员、社区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工资、临时人员、民政优抚专项经费含扶贫。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万元,主要用于合管站经费、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卫生计生专项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1573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老旧社区村清扫保洁经费、道路清扫保洁经费、大城管专项补助经费、城市排渍经费、背街小巷清淤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305万元,主要用于兽医站经费、以钱养事经费、兽医服务中心以钱养事及合同人员经费。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万元,主要用于再生资源长效管理工作经费。

其他支出(类)505万元,主要用于白沙洲大桥征地拆迁遗留问题、非税收入列收列支、街乡应急专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3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国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53万元,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2.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05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张家湾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张家湾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   0   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为预算的1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2万元,比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随区经贸交流团赴台湾考察。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2万元。其中:住宿费0.3万元、旅费1.1万元、伙食补助费0.1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5万元。通过本次赴台考察活动,加强我区与对口地区的联系交流,学习借鉴台湾相关工业园区、商务区建设经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新配置车辆。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为预算的75%,比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节约开支。主要用于机关公车运行维护,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1万元;维修费1.8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2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7年度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事项发生。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15万元,降低7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万元,降低8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无变化。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12月随区经贸交流团赴台湾考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减少公车费用。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张家湾街办事处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张家湾街办事处2017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评价。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张家湾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万元,比2016年增加20万元,增长25.64%。主要原因是:机关大楼进行装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张家湾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5万元,占政府采购计划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张家湾街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党的建设方面:

1、突出压实责任,确保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突出严肃认真,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3、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

4、突出拼搏赶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5、突出正面宣传,提升街道形象。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二、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和公共安全工作

信访维稳方面:

1、全面落实信访维稳稳控化解责任制。

2、建立街道、社区快速处置的稳控机制。

3、建立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公共安全方面:

1、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

3、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4、加快依法治理进程。

(三)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1、完善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管理机制。

2、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3、加强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工作。

(四)优化社区品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全面加强社区建设。

2、加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4、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六)做好人大、政协、统战、武装、关心下一代和群团等工作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推进党建设

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

完成

2

信访维稳

建立快速稳控机制

完成

3

公共安全

抓好安全生产

完成

4

文明城市建设

做好城市综合管理

完成

5

优化社区服务

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完成

6

完善规章制度

加强内部控制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发展与改革事务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普及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 农业 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督、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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