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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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6-05 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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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8年度 张家湾街办事处决算 |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推进党的建设 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 完成 信访维稳 建立快速稳控机制 完成 公共安全 抓好安全生产 完成 文明城市建设 做好城市综合管理 完成 优化社区服务 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完成 完善规章制度 加强内部控制 完成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张家湾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6927.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0.45万元,增长 6.63%,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调整,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纳调标增加,军运会保障线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2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7,4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9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46.90 万元,占本年支出 13.67%;项目支出 5980.55 万元,占本年支出86.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27.4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72.45万元,增长37.0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调整,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纳调标增加,军运会保障线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支出增加。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92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72.45万元,增长 37.04%。主要原因是军运会保障线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927.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69.93万元,占 39.98 %;国防支出 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99.91万元,占 2.89%;教育支出 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14.97万元,占 0.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99万元,占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0.71万元,占1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4万元,占0.54%;节能环保支出 20万元,占0.29 %;城乡社区支出 2543.31万元,占36.71%;农林水支出295.5万元,占4.27%;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 0%;住房保障支出 90.62 万元,占 1.3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占0 %;其他支出115.07万元,占1.66%;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6089.73 万元支出决算为6927.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 %。其中:基本支出946.90万元,项目支出 5980.5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1.37万元,主要成效履行办事处工作职能,用于人员经费,统计信息工作,社区党组织活及党建工作,社区统战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等;公共安全支出199.91万元,主要成效综治、信访维稳、人民调解及社区法务工作;科学技术支出14.97万元,主要成效开展科普活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99万元,主要成效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2.44万元,主要成效发放安全及安保流动人口协管人员工资,社区管理工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9万元,主要成效计生卫生宣传及管理;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主要成效环保工作;城乡社区支出2543.31万元,主要成效城管协管员经费,道路清扫保洁经费,大城管工作,城市排渍工作;农林水支出295.5万元,主要用于兽医站经费、以钱养事经费、兽医服务中心以钱养事及合同人员经费;其他支出115.07万元,主要用于白沙洲大桥征地拆迁遗留问题、非税收入列收列支、街乡应急专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41.55万元,支出决算为 2769.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4%。
2.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
3.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年初预算为687.69万元,支出决算为81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9%。
6.城乡社区支出 (类),年初预算为2543.9万元,支出决算为254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25万元,支出决算为 3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人数额增减变动,导致资金无法执行。
8.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5.5万元,支出决算为2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07.94万元,支出决算为9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人数额增减变动,导致资金无法执行。
11.其他支出 (类)。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7万元,主要用于白沙洲大桥征地拆迁遗留问题、非税收入列收列支。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46.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0 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 10.4 万元,支出决算为2.20万元,为预算的 21.1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的原则。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20万元,完成预算的 21.15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0万元,为预算的21.15 %,比预算减少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节约开支。主要用于机关公车运行维护,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0.21万元;维修费1.49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51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等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的原则。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万元,降低56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降低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降低26.67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 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的原则。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张家湾街办事处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 5980.55万元。组织对 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5980.55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能有效落实预算资金的执行力,确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工作有效实施。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2769.93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69.93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99.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4.97万元,支出决算为 14.97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29.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10.71 万元,支出决算为 810.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7.44万元,支出决算为 37.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 20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54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543.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95.5万元,支出决算为29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0.62 万元,支出决算为90.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1.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5.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7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8万元,比2017年减少25.62万元,降低26.14%。主要原因是机关大楼维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采购支出总额1866.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8.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1.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街办事处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 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自行车;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党的建设方面:
1、突出压实责任,确保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突出严肃认真,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3、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
4、突出拼搏赶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5、突出正面宣传,提升街道形象。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二、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和公共安全工作
信访维稳方面:
1、全面落实信访维稳稳控化解责任制。
2、建立街道、社区快速处置的稳控机制。
3、建立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公共安全方面:
1、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
3、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4、加快依法治理进程。
(三)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1、完善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管理机制。
2、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3、加强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工作。
(四)优化社区品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全面加强社区建设。
2、加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4、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六)做好人大、政协、统战、武装、关心下一代和群团等工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发展与改革事务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普及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 农业 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督、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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