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6-05 10:35 |
|
名 称:张家湾办事处2018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根据《预算法》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洪财字〔2019〕4号)的工作要求,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办事处对2018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我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办事处总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在职实有人数 29 人 ,其中:行政29人。
二、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绩效自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张家湾办事处2018年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003.01万元,年中调增项目经费 866.81万元,上年结转115.07万元,全年实际项目经费为 5984.89万元,截止12月31日,项目支出5980.55 万元,项目经费执行预算率为 99.93 %。
1.党政群团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6.43万元,执行数为235.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照相关文件的精神的要求,在街道的领导和组织遵循公开透明、及时便利的原则下,保障单位运转,提升单位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二是帮扶新洲建设,提高贫困户生活质量,使之早日脱贫。下一步改进措施:紧紧锁定“一个攻坚目标任务”不动摇,着力强化“村支两委、社会扶贫”两支力量,继续实行“清单管理、责任管理、痕迹管理”三项管理,牢牢坚持“物质帮扶和精神扶持并重、就业培训和产业带动并重、政府主导和市场参与并重、督查督导和问责问效并重”四个并重,突出抓好“产业和项目、医疗救助和低保兜底、安居扶贫、教育引导、后脱贫”五个重点,创新方式、丰富载体,主动担当、全力攻坚,确保实现更高标准的脱贫奔康。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街班子成员慰问新洲胡仁村结对贫困户19户,送上慰问金和物资折合共计2.95万元;投入30万元用于胡仁村1.5公里村湾道路建设、10座公共厕所的改扩建以及百姓大舞台等项目;协调辖区企业向胡仁村捐赠10万元;为新疆博乐小营盘镇塔翁萨拉村筹措30万元扶贫资金。自“红色物业”工作开展以来,我街共有32个小区纳入试点范围,年初街道成立实施“红色物业”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系统总结2017年“红色物业”试点工作经验,召开2018年“红色物业”工作部署会,在全街56个住宅小区全面推动“红色物业”工作。引导市场化物业公司成立党组织,基本实现辖区物业企业党组织全覆盖。坚持无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整体提升,涉及“自管类”试点小区的六个社区全部成立物业服务自助站,31个无物业管理的自管试点小区中29个成立物业自管会。
2.综合发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43.50万元,执行数为343.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做好宣传政策扶持,协调解决企业出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促进企业和街道经济的发展;强化统计职能,掌握精准的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提升公众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认知度,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跨越提升;二是保障税收服务站人员经费的工资待遇,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促进税收管理等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强服务意识,认识到提供良好的企业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辖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环境改善方面的重大意义;二是统计部门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3.公共管理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543.9万元,执行数为 2543.36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8 %。主要产出和效果:教育社区居民自觉遵守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协助、监督有关组织搞好街道、巷道的建设管理;组织开展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搞好背街小巷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协调解决有关纠纷、事故和投诉等。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在长江和青菱河沿岸整治菜地200余处,清理废弃物约14吨,清理面积约40万方,砂场码头拆除房屋3600平方米,拆除沙斗2座,拆除地锚、船舶加固共计7组。湘龙鑫城支港、四清港清理岸坡菜地1200平方米,拆除简易菜棚5个、木桥2座,协调市农科院拆除涉水建筑物三栋(约145平方米),完成了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工作,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事项一项。开展张家湾片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约谈相关责任人、提高洒水降尘频次等工作措施,环境整治初显成效。以军运会综合环境整治提升为契机,整治主干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1680余处,整治流动摊点占道2500余处,取缔了 “长利早市”占道经营顽疾,清除三乱320余处,铲除各类牛皮癣280余处,拆除违法建设7564平方米,拆除广告招牌170块,处理违规渣土车12辆,平整土方10万方。投入300万元,对白沙四路、白沙五路、烽胜路等严重破损路段临时性简易铺垫修补10493平方米。清扫保洁道路46条,面积75万方,转运生活垃圾6.72万吨,洒水降尘8369次。全市大城管第三方检查评比中,我街保持在一类街道。
4.公共服务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2万元,执行数为 171.98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9%。主要产出和效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公心唯上,民生第一”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目标,切实服务好辖区内困难家庭、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等,认真做好社区建设、社会救助、老年工作、双拥优抚、残联等工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推动和谐张家湾的构建。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改革,毛坦村自筹资金建设养老中心,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投入45万元完成金域天下社区“嵌入式”养老硬件设施建设,分别投入30余万元、250万元用于1家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和5个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街班子成员慰问新洲胡仁村结对贫困户19户,送上慰问金和物资折合共计2.95万元;投入30万元用于胡仁村1.5公里村湾道路建设、10座公共厕所的改扩建以及百姓大舞台等项目;协调辖区企业向胡仁村捐赠10万元;为新疆博乐小营盘镇塔翁萨拉村筹措30万元扶贫资金。下一步措施,(一)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加大对新建社区紫云府社区和复地悦城社区指导力度,使社区各项工作早日开展。 (二)密切关注辖区特殊人群,利用惠民政策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进一步落实惠老政策。(三)进一步加强社会创新治理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今年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完成的同时,把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张家湾街整体发展再做新贡献。
5.公共安全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1.34 万元,执行数为 600.29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83 %。主要产出和效果:张家湾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区综治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突破,争创一流。通过一手抓“鼎星”平安创建和街综治中心建设,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一手抓矛盾纠纷排查,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地下空间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使全街整体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截至11月底,全街共排查出各类不稳定群体4个,重点人员25人,出租车司机31人,全年进京非访登记为零。街、社区两级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并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923件,街调委会成功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36件。下一步措施,街党工委、办事处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狠抓落实,按照“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强化三条措施、完善四个机制”要求,将我街综治维稳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一)围绕一个目标。围绕建设平安张家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二)突出两个重点。一是打造具有张家湾特色社区综治中心建设,重点做好城市花园社区综治中心建设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街“鼎星”平安创建工作水平;二是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集中打造毛坦社区、列电社区平安宣传示范点,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三)强化三条措施。一是强化联防措施。有效整合辖区6个城改社区治安巡逻、街专业巡逻和派出所快反巡逻力量,形成立体防控体系,通过信息共享,努力达到“巡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二是强化管理措施。突出重点区域,把治安防范的立足点放在学校和工地,预防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犯罪。突出重点人群,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严防其违法犯罪。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方案、工作经费和督促检查四个到位。(四)完善四个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形成街党工委、办事处主导,综治机构协调,以派出所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区和单位内部防范工作为基础,以案发多的人群、区域、时段为重点的社会防控大格局,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到位,努力实现运行高效、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管理到位的目标。二是健全完善预警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制度,努力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三是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针对辖区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完善各类防范处置预案和联调机制,加强演练,配强力量,确保关键时刻能迅速妥善处置。四是建立完善督促检查考评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力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组织推广,做到典型引路。健全完善平安建设考核奖惩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为“平安张家湾”建设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证。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