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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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1-21 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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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张家湾街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表格独立公开)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街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委的指示,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在本辖区的实施。
(2)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本辖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支持街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
(3)领导街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组织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工作。
(5)负责街纪律检查工作,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负责街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街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街辖区内的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支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辖区经费发展,创建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8)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
(9)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 、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停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张家湾街办事处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含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张家湾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表格独立公开)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全年预算安排收入7760.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70.74万元,增长27.43%;支出7760.47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76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6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76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76万元,项目支出6610.7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2.2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2.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62.41万元;农林水支出2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8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835.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0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65万元;资本性支出529.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60.47万元,支出7760.4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60.47万元,其中:当年预算7760.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70.74万元,增长27.43%;上年结转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9.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3.04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将物业费、电费等列入不可预见公用经费。其中:
1.人员经费928.06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835.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及绩效工资、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纳。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干部的工资、津贴补贴和老干活动费等。
2.公用经费221.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公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三公”经费包括一级单位1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57.6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无变化,主要原因:未开展相关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按中央公车治理有关规定,一律暂停购置新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单位公车保有量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未开支公务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张家湾街办事处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698.63万元。包括:货物类15.94万元,工程类480.1万元,服务类2202.59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第四部分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财政专项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发展与改革事务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普及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 农业 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督、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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