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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招商科)

成文日期:2017-09-30 10:52

名       称: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9-30 10:52 来源: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编制园区内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园区内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规定。

3.依法进行园区内地的征用、开发、管理和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及转让工作。

4.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园区内建设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调度和审批工作。

5.负责园区内财政、税务、国有资产、土地、工商、交通、物价、技术监督、劳动、人事、环境保护、消防、资源以及社会治安等具体管理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408万元,支出总计40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万元,降低 3%,主要原因按照有关规定,节约节能。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万元,占本年支出71.57%;项目支出116万元,占本年支出28.43%。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3万元,降低3%。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节约节能。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56.00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其中:基本支出292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园区招商协调经费项目6万元。用于园区招商宣传、招商协调活动组织等工作费用。

(2)园区安保队工资补助后勤保障房租水电费项目 28万元。园区安保人员工资、房租、后勤、水电等经费。

(3)企业党建群团经费项目9万元。和企业开展党建群团活动经费。

(4)创意产业办公经费项目66万元。南湖创意产业办公宣传、环境设施工作经费。

(5)机动经费项目7万元。用于项目经费的补充和临时性突发活动的开支等。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24%。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万、津贴补贴75万、奖金32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万、绩效工资56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28万、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25万、提租补贴6万、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3万、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1万、因公出国(境)费4万、维修(护)费2万、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2万、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其他交通费用2万、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及下属 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为预算的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万元,为预算100%,比预算增加 4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追加。

2016年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4万元。主要是到德国学习考察培训团组1 个、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为预算的2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为预算的27%,比预算减少 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上缴,无公务车了。其中:租车费万元;燃料费1.3万元;维修费1万元;过桥过路费0.1万元;保险费0.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为预算的12%,比预算减少 2.5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不予接待。2016年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33 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的接待工作 15批次82人次(其中:陪同30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 10万元,降低 58.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降低4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万元,降低7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降低67%。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学习交流考察费用变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单位公车上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减少。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万元,比2015年增加 3万元,增长15 %。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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