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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8-09-29 18:20

名       称: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29 18:20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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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编制园区内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园区内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规定。

  3.依法进行园区内土地的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及转让工作。

  4.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园区内建设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调度和审批工作。

  5.负责园区内财政、税务、国有资产、土地、工商、交通、物价、技术监督、劳动、人事、环境保护、消防、资源以及社会治安等具体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64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2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标准提高;二是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万元,占本年支出55.94%;项目支出282万元,占本年支出44.06%。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2万元,增长(降低)56.8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标准提高;二是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2万元,增长56.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标准提高。(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3万元,占61.4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占3.9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占2.3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0万元,占28.13 %;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占4.2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64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6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53%。其中:基本支出358万元,项目支出282万元。

  1、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园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80万元。用于支持园区中小企业发展经费。

  (2)园区后勤保障办公设备经费项目20万元。用于园区后勤、招商协调活动组织等工作费用。

  (3)企业党建群团经费、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法律服务等项目16万元。用于和企业开展党建群团等活动经费。

  (4)创意产业办公经费项目59万元。南湖创意产业办公宣传、环境设施工作经费。

  (5)机动经费项目7万元。用于项目经费的补充和临时性突发活动的开支等。

  2、按类支出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93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34%。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21%。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万元、津贴补贴108万元、奖金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18万元、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23万元、提租补贴5万元、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1万元、 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在总预算安排,未列入部门预算。经批准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时,追加单位此项支出。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00次,0.0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中央公车治理有关规定:此期间内,一律暂停购置新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上缴,无公车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比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不予接待。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万元,降低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降低10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降低100.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学习交流,费用变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上缴,无公车了。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有关规定,公务接待减少。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工作。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0万元,比2016年减少2万元,降低8.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招商引资、引智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4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04%,完成招商引资28亿元,占目标的100%。招才引智方面,引进华中科技大学石墨烯重点实验室,进行产学研一体化建设。

  2、议提案办理

  全年共受理人大议案2件,其中市级1件,受理政协提案3件;共接到市区长热线2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

  3、园区二次改造升级

  加快北港工业园区工业土地二次改造。全力推进园区土地二次开发利用,组织园区企业学习市局相关政策,重点推进医用生物新材料产业园建设该项目已完成前期所在准备工作,正在开展项目试桩,准备正式开工。

  4、党的组织建设

  园区企业党组织扩面提质园区基层党组织或联合党组织数量由15个猛增至65个,新增党组织数量433%,园区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了99%,在园区上下形成了“经济强带动党建强,党建强促进经济强”的浓厚氛围,为园区“两新”组织建设持续发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5、开展“星级争创”活动

  向区委组织部推荐了6个“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和一批“五星级”党员。市委组织部已批准。

   6、四种形态运用

  坚持标本兼治,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45次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

  7、创意天地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扩面提质行动”的通知》(武组通【2017】38号)及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重要精神,省级以上开发区须建成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区域性党员职工服务中心。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洪山经济开发区在创意天地园区建设的党员职工服务中心(1420.93平米)已基本具备使用条件,计划近期正式运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公开咨询电话:027-8738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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