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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09-29 09:05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29 09:05 字号: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8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

1、研究编写洪山区党史。

  2、征集、整理、编纂发生在洪山的重要党史资料、搜集、综合整理洪山地区党史的情报资料。

  3、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区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规划,部署全区党史工作,指导协调党史资料的征编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组织党史工作的经验交流,培训党史工作的业务骨干,评定党史方面的科研成果。

  4、指导各街、乡、部、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组织史资料编纂业务工作。

  5、运用党史资料,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

  6、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洪山区地方志发展规划,实现地方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7、指导区直各部门《洪山区志》各分卷的编纂工作,并进行总纂终审。

  8、编纂出版《洪山年鉴》,指导各单位年鉴资料收集工作。

  9、负责全区地方志编纂人员的培训工作。

  10、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规律,研究整理旧志。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单位决算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总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26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万元,增长28.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万元,占本年支出92%;项目支出21万元,占本年支出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万元,增长28.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万元,增长28.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万元,占88.7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万元,占4.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占1.50 %;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占5.6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7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09%。其中:基本支出246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洪山区组织史》(第六卷)资料收集及编辑2.80万元。

  2、文明创建工作经费0.5万元。

  3、《洪山年鉴》(2017卷)资料征集、编纂、出版4.90万元。

  4、党建工作经费(含纪检)1.40万元。

  5、《中共洪山历史》(1979-2002)送审稿2万元。

  6、党史、地方志编纂培训1万元。

  7、《洪山山水》2.80万元。

  8、党史宣传教育0.90万元。

  9、机动经费4.7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  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本级1个参公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为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万元,降低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办公室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21.24万元。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万元,比2016年增加1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相应增加其他交通费用。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委党史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洪山年鉴》(2017卷)

  《洪山年鉴》(2017卷)资料征集、编纂、出版。

  二、《漫步洪山》

  《漫步洪山》资料征集、编纂、出版。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普及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3.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公开咨询电话:027-8767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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