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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洪山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2016-09-28 15:30

名       称: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6-09-28 15:30 字号:

2015年度

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部门决算

2016928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主要职能是维护洪山区平安稳定,服务洪山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总编制人数1008人,其中:行政编制1008。在职实有人数987人,其中:行政987

离退休人员245人,其中:退休245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32600万元,支出总计32600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5226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及项目增加。支出增加5226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及项目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32423万元,占本年收入99.46%,其他收入177万元,占本年收入0.54%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13万元,占本年支64.76%,项目支出11487万元,占本年支出35.2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32423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49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及项目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220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324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5.99%。其中:基本支出21113万元,项目支出113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27万元,主要成效是基层设施建设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3万元,主要成效是购买装备、后勤保障、民警教育培训;治安管理135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110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66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维稳处突工作;刑事侦查27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办案打击犯罪;禁毒管理73万元,主要成效是社区戒毒和康复及打击毒品犯罪;居民身份证管理20万元,主要成效是对贫困群众办理身份证的减免及身份证的工本费;网络运行及维护770万元,主要成效是公安专网维护;拘押收押场所管理370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看守所关押人员的伙食费、医疗费、水电费、场所修缮费支出;信息化建设2605万元,主要成效是城市视频监控维护、大情报、金盾工程配套建设;其他公安支出4488万元,主要成效是社区群防工作、消防专项、社区警务室维护消耗、辅警文员保安费用、嫌疑人救治体检、司法救助、特警专项、武警专项、司法调解、文明创建、全局物业化管理;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6万元,主要成效是大型修缮。

()公共安全支出()年度预算为19369万元,支出决算为296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3.04%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990万元,支出决算为9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8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6%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5780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构建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1046.76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的82.54%。其中:

1.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为8万元,比预算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局组团安排出国信息化建设培训。

2015年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因公出国()团组次,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培训培训团1个、1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分局信息化建设水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预算的85.2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1.24%,比预算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批准购置车辆数减少。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28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7万元,完成预算的83.62%,比预算减少128.7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租车费1万元;燃料费429万元;维修费172万元;过桥过路费4万元;保险费35万元;其他车辆检测、年审、停车费1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2.27%,比预算数降低97.7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尽量在单位食堂,减少开支。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区考察学习的兄弟单位。

2015年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1万元,主要用于来我区考察学习的兄弟单位的接待工作 14批次362人次(其中陪同30人次)。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86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0.58%,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1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万元,增长20.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3万元,降低92.8%。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出国目的地不同费用不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量增加,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0万元,较2014(同口径)减少87 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压缩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14%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1231日,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共有车辆19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9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组织对39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76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合格。

 

第三部分、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部门: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864.00

8

855

198

657

1

 

说明: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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