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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06-04 16:15

名       称:2018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决算

2018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决算
日期:2019-06-04 16:15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目录

  第一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全区敌情和治安情况,提出工作对策,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2)预防、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活动,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理,协助有关部门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

  (3)依法实施社会治安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做好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复杂场所、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防范控制,组织开展辖区治安巡逻工作。

  (4)负责户政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治保会建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进行管理。

  (5)依法监督并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治保组织建设。

  (6)开展公安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区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7)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管理辖区车辆及驾驶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8)依法组织实施辖区内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工作,协助做好火灾救险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做好有关领导集体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区公安民警队伍的建设,加强管理和教育训练。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总编制人数10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20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013人,其中:行政1013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由社保负担)。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9781.71万元,支出总计59781.71万元。与2017年5113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49.71万元,收、支各增长16.9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78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59150.18万元,占本年收入98.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631.53万元,占本年收入1.06%。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78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64.91万元,占本年支出62.5%;项目支出22416.80万元,占本年支出3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150.18万元。与2017年5111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38.18万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150.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38.18万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15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万元,占0.02%;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51403.98万元,占86.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0.74万元,占3.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8.66万元,占2.8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087.8万元,占6.9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373.75万元,支出决算为59150.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12%。其中:基本支出37364.84万元,项目支出21785.3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万元,主要成效是案件审计支出;行政运行1637.8万元,主要成效是物业费及后勤保障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43.49万元,主要成效是服装费、公安队伍管理、设备装备购置、公安执法车辆费用、共青团经费保障;治安管理506.97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社会面防控;国内安全保卫63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维稳处突工作;刑事侦查229.04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办案打击犯罪;禁毒管理128万元,主要成效是社区戒毒和康复及打击毒品相关违法犯罪;居民身份证管理132.6万元,主要成效是对贫困群众办理身份证的减免及身份证的工本费、户政管理经费保障;网络运行及维护2651.27万元,主要成效是城市监控维护、金盾工程、视频工程及信息化建设;拘押收押场所管理385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拘留所和看守所关押人员的伙食费、医疗费、水电费、场所修缮费支出;其他公安支出14099.17万元,主要成效是分局部分单位维修改造、区级十件实事经费、特警专项、武警专项、质保、消防专项、智慧派出所升级改造、党建文明法律顾问经费、辅警文员禁毒社工费用、珞南所新建拆迁、刑事技术中心升级改造、中央转移支付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案件审计费不可预计,按实际支出年中增加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400.34万元,支出决算为51403.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0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99.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0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标准缴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0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9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标准缴纳。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68.21万元,支出决算为408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发放补助标准核算。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64.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04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2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917.2万元,支出决算为47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分局接到洪山区委统战部通知安排1人赴台湾考察。分局因公出国(境)任务由区政府或是公安局下达,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无法预计。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2万元。其中:住宿费0.5886万元、旅费0.3996万元、伙食补助费0.1332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8786万元。主要用于洪山区委统战部组织的洪山区赴台湾文创交流业务考察团组1个,1人次,参加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团赴台考察。通过赴台湾开展文创交流考察,加强了鄂台两地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了两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和发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1.72万元,完成预算的51.4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16.93万元,为年初预算156万元的74.96%,比年初预算减少39.07万元,原因是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部分车辆报废更新调整到2019年。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7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61.2万元的46.56%,比年初预算减少406.8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及车辆报废更新后维护费减少。主要用于车辆报废更新、车辆运行、车辆维护保养等,其中:燃料费163.84万元;维修费127.81万元;过桥过路费1.64万元;保险费58.17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车辆检测、年审等2.9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比预算增加0.4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主要原因是年中接到市公安局下达的外事接待任务。主要用于根据市公安局下达的接待任务通知要求进行公务接待。

  2018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41万元,主要用于伊朗代表团的接待工作1批次13人次(其中:陪同5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74.13万元比2017年611万元减少136.87万元,减少22.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2017年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9.28万元,减少22.8%;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41万元(2017年为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41万元(2017年为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报废更新,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安排的接待任务。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6个,资金27180.1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8.68%。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7180.17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整体绩效情况较好,专项经费立项、项目管理等方面情况较好,项目的有序推进、实施为确保项目高效、稳定运行,提高工作运转效率。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仍存不足。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7分,结果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案件审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案件审计任务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按时完成率100%,审计决定执行率100%。二是对涉案电子数据情况进行了司法鉴定审计,按国家司法鉴定要求,出具电子数据鉴定意见书。三是案件审计鉴定意见书为案件侦办提供有力证据支撑,使得案件成功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案件情况的不可预估性,导致年初预算无法精确测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案件审计预算合理性编制,提高预算的可控性;二是对涉及的案件审计工作,早谋划早研究,扩大电子数据鉴定的选择面。

  附件:案件审计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2)全局物业化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7万元,执行数为5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购买分局机关大楼、派出所等单位的物业服务,确保了警营卫生干净整洁、管理正规、食堂烹饪保障,为开展公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业保障。二是购买羁押场所的物业服务,确保羁押场所秩序正规,管理严格,监区干净整洁,充分保障干警和在押人员的饮食服务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物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高,从业人员年龄偏大,人员辞职变动频繁。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财政资金,提高物业人员待遇。

  附件:全局物业化管理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3)后勤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0.8万元,执行数为109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公安民警、辅警等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饮等保障支出,为开展公安工作提供了有力后勤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伙食保障经费不足,主要原因是价格波动和预算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财政资金,提高人员值班备勤伙食保障水平。

  附件:后勤保障绩效目标自评表

  (4)服装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52万元,执行数为216.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公安民警服装支出,通过被服管理平台,民警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号型和制服,得到了分局民警一致好评,确保了公安民警警容严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被服管理平台可供民警选择的制服品种型号有限。下一步改进措施:跟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扩大制服品种型号的选择。

  附件:服装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5)公安队伍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4.07万元,执行数为974.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民警体检医疗费、民警教育培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支出,为民警健康医疗提供了保障,通过培训提高了民警综合素质,全面提升了警务实战效能,对民警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确保了公安队伍正规化管理。坚持严字当头、严优并举,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提升。始终把政治建警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力推进“红色引擎工程”,积极打造“红色堡垒”、“红色细胞”,涌现出“武汉警星”黄鸿杰一批先进典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民警体检医院及个性化套餐选择面不广;二是培训基地建设有待提高,与当前的科技强警要求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民警体检可供选择医院和个性化套餐的数量;二是争取财政资金,改造或新建分局培训基地,满足新形势下警务实战培训新要求。

  附件:公安队伍管理绩效目标自评表

  (6)公安执法车辆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4万元,执行数为2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报废新增车辆费、车辆保险车船税、110接处警支出,确保了车辆正常运行,110接处警正常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日益繁重的110接处警、巡逻、盘查、安保、侦查任务,公安执法执勤车辆数量满足不了任务的需求;二是执法执勤任务日益繁重,车辆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降低了车辆的使用寿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向车辆编制主管部门申请增加车辆编制数,充分保障公安执法执勤工作;二是加强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附件:公安执法车辆费用绩效目标自评表

  (7)公安装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9万元,执行数为531.38万元,完成预算的95.06%。主要产出和效果:公安装备报废更新,以及根据公安业务工作需要新增装备,确保公安工作正常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公安装备购置绩效评价全员参与度不高;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全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研究。

  附件:公安装备购置绩效目标自评表

  (8)共青团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2万元,执行数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共青团活动支出,开展宣传活动,保障了共青团工作正常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全员参与度不高;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共青团活动宣传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研究。

  附件:共青团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9)社会面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6万元,执行数为506.97万元,完成预算的98.25%。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因公负伤、大要案奖励、嫌疑人救治体检费、司法救治、群防工作一案一奖等支出,保障了社会面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二是群防工作一案一奖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测算工作,增强合理性;二是争取财政资金,提高群防工作一案一奖经费,加强社会治安的治理工作。

  附件:社会面防控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10)刑事侦查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刑事侦查费支出,保障了刑事侦查工作正常开展。扫黑除恶战果丰硕,打击刑事犯罪提质增效,侦办经济案件持续加力,查处“黄赌毒”攻势凌厉。全区有效刑事警情、违法犯罪警情大幅下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洪山区辖区地广人多,分局警力编制明显不足,高负荷的侦查办案工作给办案民警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压力;二是侦查办案的交通工具欠缺,跟办案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向上级机关和编制主管部门反映,增加分局警力编制;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办案经费的投入。

  附件:刑事侦查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11)禁毒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万元,执行数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戒毒康复基地费用、社区戒毒经费、缉毒经费支出,保障了禁毒工作正常开展,有力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对毒品违法犯罪形成了有效的遏制态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当前毒情形势依然严峻,禁毒工作面临长期艰巨的挑战;二是居民对毒品的防范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主动谋划,认真研究,做到对社会涉毒现象零容忍;二是进一步加大毒品危害健康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拒毒意识。

  附件:禁毒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12)户政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6万元,执行数为1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身份证证照工本费、公安专网维护费、警务室维修维护费支出,保障了户政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深入开展“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1052名民警深入183个社区,排查解决各类问题3100余件,33个社区实现了零发案。充分运用物联网服务群众,免费为辖区居民安装电动车防盗芯片16.9万个,盗窃电动车警情下降了41%;为孤寡老人配发定位“黄手环”360个。落实大学生落户新政便民举措,受惠大学生4.9万余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警务室维修维护费经费不足,配套设备设施需进步加强维护保养;二是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安全管理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警务室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加强防范宣传,增强社区居民防范意识。

  附件:户政管理绩效目标自评表

  (13)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48.24万元,执行数为2651.27万元,完成预算的50.52%。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城市监控维护费、金盾工程、治安卡口一至三期费用、城市视频二至四期费用、视频会议系统升级等支出,保障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正常开展。深化警指勤一体化体制改革,完善信息主导警务,情报引导实战工作模式,在全省率先创立快速精准打击破案机制,刑事警情在连续两年下降的基础上,同比再次下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出现偏离,部分资金因支付系统故障或建设进度需跨年度执行。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经费测算与实际支出情况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研究。

  附件:信息化建设绩效目标自评表

  (14)看守所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5万元,执行数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水电费等支出,保障了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工作正常运行。通过强化监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在押人员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及预警,确保了全年监所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全员参与度不高;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全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研究。

  附件:看守所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15)党建文明法律顾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文明创建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法律顾问经费等支出,保障了文明创建工作、党建工作、法律顾问工作正常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二是绩预算执行进度存在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科学编制工作;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工作。

  附件:党建文明法律顾问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16)智慧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分局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8.54万元,执行数为922.59万元,完成预算的71.60%。主要产出和效果: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警务效能大幅提升。升级改造了2个派出所,新建1个派出所、2个警务站,建成民警健康之家和分局刑事技术中心,建成情报指挥、治安防控、合成作战、执法监管、新闻舆情等“五大中心”,打造具有洪山特色的警务立方体,研发立体防控平台、分局管理服务平台、派出所智能“三办”平台,推动警务模式向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新落成的和平派出所被省厅评为“全省最美派出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未能按进度全部完成;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研究。

  附件:智慧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分局维修绩效目标自评表

  (17)质保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1.41万元,执行数为21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分局2017年采购质保、建设质保、尾款等支出,确保采购物品及工程质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全员参与度不高;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全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研究。

  附件:质保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18)武警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5万元,执行数为482.34万元,完成预算的97.44%。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驻看守所武警中队监墙钢网及巡视道改造、荣誉室建设、科技强警信息化建设等支出,进一步强化了看守所监墙安全,提高了武警中队建设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资金因支付系统故障或建设进度需跨年度执行;二是经费测算与实际支出情况有一定偏差,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测算工作;二是加强预算的执行工作。

  附件:武警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19)特警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驻区特警大队专项经费支出,保障驻区特警大队工作正常运行。驻区特警大队参与了分局重大的警卫、保卫、维稳任务,全年警、保卫万无一失,全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驻区特警大队的教育训练,打造过硬的特警队伍;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强驻区特警大队的经费保障。

  附件:特警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区级十件实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7.5万元,执行数为962.21万元,完成预算的45.66%。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政府小型消防站建设经费、电器火灾综合治理专项经费、消防宣传经费、洪山区消防应急调度通信无线网络建设经费支出,提高了区消防建设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资金因支付系统故障或建设进度需跨年度执行。二是部分经费因智慧平安社区建设进度需要跨年度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科学编制预算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研究。

  附件:区级十件实事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21)刑事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7万元,执行数为595.36万元,完成预算的56.86%。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分局刑事技术中心维修改造及技术设备采购支出,提高刑事技术中心建设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资金因支付系统故障或建设进度需跨年度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加强预算执行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注重科学性、合理性。

  附件:刑事技术中心升级改造绩效目标自评表

  (22)珞南所新建拆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0万元,执行数为466.52万元,完成预算的44.86%。主要产出和效果:珞南所新建拆迁,工程按进度付款,智能化办案区、警营文化建设、办公设备及家具、食堂、枪库建设、电梯新增、办公楼加层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资金因支付系统故障或建设进度需跨年度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科学编制预算工作。

  附件:珞南所新建拆迁绩效目标自评表

  (23)购买劳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54.08万元,执行数为9653.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辅警经费(包干经费)、辅警伙食补助、专职禁毒社工、司法调解员工资支出,弥补了分局民警警力不足,稳定了社会治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待提高;二是聘用人员数量不够稳定,辞职变动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财政资金,提高聘用人员福利待遇;二是进一步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聘用人员的积极性。

  附件:购买劳务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4)消防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8.7万元,执行数为578.83万元,完成预算的96.68%。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消防专项经费、消防文员伙食补助、小型消防站房租水电支出,保障全区消防工作正常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经费因项目进度需要跨年度执行;二是经费测算不够科学,与实际支出情况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二是加强科学编制预算。

  附件:消防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25)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6万元,执行数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办案业务经费费、业务装备经费支出,确保了公安业务工作正常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全员参与度不高;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全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研究。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26)烽火消防站征地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4.19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烽火消防站征地费支出,确保了烽火消防站建设顺利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资金因支付系统故障需跨年度执行;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研究。

  附件:烽火消防站征地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1.29万元,较2017年2948万元增373.29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及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增加。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1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39.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1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5.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79%。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共有车辆156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安机关部门决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的有关款、项级科目支出,已经国家保密局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决算公开中予以剥离。除此以外的内容,均予以公布。

  

第四部分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全要素管控,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

  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守了政治安全,强化了反恐维稳,守护了公共安全。坚持主动进攻、以打促安,防控重大风险能力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提升。全年警、保卫万无一失,全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扫黑除恶战果丰硕,打击刑事犯罪提质增效,侦办经济案件持续加力,查处“黄赌毒”攻势凌厉。首次实现命案、枪案、抢案“三案”全破。成为中心城区分局中唯一一个连续9年命案全破的分局。在全省率先创立快速精准打击破案机制,全区有效刑事警情、违法犯罪警情大幅下降。

  二、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警务效能大幅提升。

  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建设应用,打造智慧警务体系。升级改造了2个派出所,新建1个派出所、2个警务站,建成民警健康之家和分局刑事技术中心,建成情报指挥、治安防控、合成作战、执法监管、新闻舆情等“五大中心”,打造具有洪山特色的警务立方体,研发了立体防控平台、分局管理服务平台、派出所智能“三办”平台,推动警务模式向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新落成的和平派出所被省厅评为“全省最美派出所”。

  三、坚持夯实基础、源头管控,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立足实战实用实效,着力加强数据资源采集整合,强化社会面感知设备建设,拓展“互联网+”服务,强化信息化实战应用。建成全省首个多功能禁毒工作基地、全省首个大学生安全教育基地、反传销教育基地,受到了省、市、区领导的高度肯定。深入开展“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1052名民警深入183个社区,排查解决各类问题3100余件,33个社区实现了零发案。充分运用物联网服务群众,免费为辖区居民安装电动车防盗芯片16.9万个,盗窃电动车警情下降了41%;为孤寡老人配发定位“黄手环”360个。落实大学生落户新政便民举措,受惠大学生4.9万余人。

  四、坚持严字当头、严优并举,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提升。

  始终把政治建警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力推进“红色引擎工程”,积极打造“红色堡垒”、“红色细胞”,涌现出“武汉警星”黄鸿杰一批先进典型。聘请专业教练进驻民警健康之家,最大限度保障民警身心健康。食堂、卫生物业整体外包,确保食品安全、环境整洁。组织开展了民警轮值轮训,举办了乒乓球、羽毛球、游泳、“铁警三项”等赛事活动,提升了民警素质。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强化要素管控

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动进攻、以打促安,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提升。

命案、枪案、抢案“三案”全破。连续9年命案全破,全区有效刑事警情、违法犯罪警情大幅下降。

  2

强化科技兴警

通过系列建设,警务模式向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建成“五大中心”,研发立体防控平台、分局管理服务平台、派出所智能“三办”平台等,警务效能大幅提升。

  3

强化源头治理

深入开展“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充分运用物联网服务群众,落实大学生落户新政便民举措。

组织1052名民警深入183个社区,排查解决各类问题3100余件,33个社区实现了零发案。免费为辖区居民安装电动车防盗芯片16.9万个,盗窃电动车警情下降了41%;为孤寡老人配发定位“黄手环”360个。落实大学生落户新政便民举措,受惠大学生4.9万余人。

  4

强化队伍管理

强化政治建警、文化育警,从严治警,打造过硬队伍。

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得到提升,涌现出“武汉警星”黄鸿杰一批先进典型。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其他审计事务支出(2010899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审计业务、审计管理、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行政运行(2040201项):反映公安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02项):反映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治安管理(2040204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5.国内安全保卫(2040205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6.刑事侦查(2040206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7.禁毒管理(2040211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8.居民身份证管理(2040215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网络运行及维护(2040216项):反映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10.羁押收教场所管理(2040217项):反映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1.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项)::反映除其他审计事务支出、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禁毒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等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提租补贴(2210202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6.购房补贴(2210203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一)咨询电话:027-85394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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