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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工商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6-09-21 16:50

名       称: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6-09-21 16:50 字号: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

2016年 9月 20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二)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三)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在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四)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依法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五)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六)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七)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1个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总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5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76万元,支出总计176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1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 发放在职基本工资、津补贴增加额、发放退休干部津补贴增加额及奖励性工资。支出增加19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 发放基本工资、津补贴增加额、发放退休干部津补贴增加额及奖励性工资。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17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占本年支出85%,项目支出27万元,占本年支出15.3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176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万元,增长12. 0%。主要原因是发放在职基本工资、津补贴增加额、发放退休干部津补贴增加额及奖励性工资。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92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66%。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政治特别费6万元,宣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生活困难的会员企业排忧解难,把非公经济人士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2、考察调研4万元,协助市工商联组织民企赴台湾考察,组织会员赴厦门民营企业参观考察,组织企业参加光博会、园博会等全国性大型展会的展出和参观活动,开展考察和项目洽谈3次。组织6家有外贸业务的企业加入了武汉国际合作商会,为企业申办了APEC卡,方便企业对外经贸活动;3、商会建设3万元,加强了商会自身建设,9个街道实现街道商会全覆盖,成立了武汉浠水商会;4、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3.5万元,组织企业参加市工商联举办的春秋两季现场招聘会,在江汉大学、市人力资源市场、长江职业学院校园等举办招聘4次,提供岗位150个。配合人力资源局协调劳动关系,做好劳资双方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雇主关系,现场协调雇主与员工劳资纠纷仲裁案1起;5、年度执委会2万元,按章程召开执委会、常委会,总结评比全年工作并讨论下年工作计划等;6、“两新”工作经费6.5万元,两新党组织书记培训85人、组织开展“争当最美党支部书记”、“争当最美党员志愿者”活动、两新非公企业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七.一建党94周年纪念活动等;7、文明创建经费1万元,用于机关文明创建工作;8、党建经费1万,用于机关党建工作开展。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76%。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本级1 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6 .29 万元,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5年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实际发生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1、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2、工商联主席兼政协副主席,车辆编制预算不在本单位,油耗使用在工商联。其中:燃料费  3.9   万元;维修费 1.6 万元;过桥过路费  0.3 万元;保险费  0.2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2%,比预算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予接待.

2015年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0 .28 万元,接待共35人次。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2万元,降低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17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能,按照八项规定合理安排用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减少。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万元,较2014(同口径)增加7万元,增加46.6%。主要原因是同口径相比增加了两位合同工的劳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对  8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7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9 %。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合法。

第三部分、武汉市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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