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供销联社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09-25 15:29

名       称: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日期:2017-09-25 15:29 字号:

 

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20179







2016年度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第三部分 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供销社改革及物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推进供销行业及物流业的发展。

(二)按照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区再生资源体系规划与建设,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站进行规范和管理。对全区再生资源骨干企业和物流骨干企业进行服务,负责做好上级政府对再生资源企业和物流企业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三)对全区供销合作社待业协会进行指导协调。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负责供销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妥善解决供销社改革后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贯彻执行国家物流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研究提出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做好物流业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协调落实等方面的服务与促进工作。

(六)推进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统筹协调全区物流园区(中心)建设,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指导全区物流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开展物流行业培训、信息咨询服务和人才引进等有关工作。

(八)统筹协调全区再生资源市场和物流市场服务与监管工作,做好再生资源企业和物流企业服务工作,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和物流产业龙头企业。

(九)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和物流业统计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再生资源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协调推进全区再生资源和物流信息化及物流新技术的推广运用。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洪山区物流事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总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4(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4)。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9(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820万元,支出总计82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4万元,增长39.93%,主要因机构改革原洪山区物流局并入我单位所致。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万元,占本年支出93.90%;项目支出50万元,占本年支出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4万元,增长39.93%。主要因机构改革原洪山区物流局并入我单位所致。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76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8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77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再生资源网点经营及管理工作经费4.68万元;再生资源网站维护及信息管理费1.5万元;设备购置4.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添置的办公必需品;党建工作经费(含纪检)1万元;后勤保障经费27.12万元;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经费0.02万元;文明创建工作经费0.39万元;机动经费3.5万元,物流调查建档经费3.18万元;物流重点项目重点扶持1.43万元;聘请法律顾问3万元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度预算为755万元,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6.21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为预算的5.37%,其中:

1.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7.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7万元,为预算的7.7%,比预算减少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其中:燃料费0.4万元;维修费0.4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4.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接待费支出。

2016年洪山区供销合作双色联合社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13万元,降低90.3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43万元,降低92.3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接待费支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万元,较2015年增加4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洪山区物流局并入我单位所致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31日,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180201_252901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