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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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18-09-30 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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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规范机关事务服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工作规章和制度。
(二)承担推进和完善机关后勤服务、机关物业管理等工作社会化改革与具体实施,逐步建立社会资源共享共用机制,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社会化保障水平。
(三)承担组织落实区政府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含资产的购建、配置、运营和处理),并接受财政等部门指导和监督。
(四)承担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维护、交通保障等管理服务工作。
(五)承担落实区政府机关大院办公用房的调配和管理;区政府机关会议中心公共资源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承担区机关大院房屋及公共设备的维护、维修。
(六)承担区政府机关重要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以及水、电等设备管网线路的维护工作。
(七)承担落实区政府部署的重要公务接待活动;承担落实各单位在机关食堂的公务或商务接待服务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公务用餐接待管理制度。
(八)承担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提供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
(九)承担综合执法执勤工作任务用车,承担综合执法执勤保障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区机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干部职工后勤服务配套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为独立核算的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总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13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6万元,增长12.80%,主要原因是1.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山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加强公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16】8号文),增设区综合执勤执法平台。2.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增设九重机关食堂。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5万元,占本年收入99.2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24万元,占本年收入0.8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万元,占本年支出27.53%;项目支出2,180万元,占本年支出72.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1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2万元,增11.94%,主要原因是增加执勤执法平台经费和后勤保障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7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后勤保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24万元,占97.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占0.8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万元,占1.00 %;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占0.96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007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3,0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1%。其中:基本支出828万元,项目支出2,18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名称购办公电脑、复印机等13万元,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大楼水电费340.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机关大院正常用水用电。
项目名称大楼物业费325.00万元,主要成效:保证机关大院卫生保洁、安全秩序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供配电系统管理等,全年机关院内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及会议服务正常,对物业机关管理处的检查率达90%以上,会务服务做到零差错,卫生保洁满意率达90%以上。
项目名称大楼电梯、空调维保及维保35.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机关大院电梯、空调正常运行,工程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对各部门报修的水、电、空调等故障做到有求必应,承诺1小时及时维修,定期对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灯光系统、消防系统等进行维修。
项目名称大楼邮电费、通讯费5.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机关大院邮电设施正常运行,工程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对各部门报修的水、电、空调等故障做到有求必应,承诺1小时及时维修,定期对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灯光系统、消防系统等进行维修。
项目名称后勤保障经费715.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机关大院干部职工正常用餐,食堂工作管理方面,推行食堂人员绩效管理规范化,加大员工培训,规范员工礼仪形象,同时开展厨师厨艺交流比武,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公务接待,今年各单位用餐共接待134次,其中自助餐101次,桌饭25次,份饭8次,均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的现象,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85%以上。
项目名称大楼消防、监控等32.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机关大院消防、监控正常运行,工程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对各部门报修的水、电、空调等故障做到有求必应,承诺1小时及时维修,定期对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灯光系统、消防系统等进行维修。
项目名称大楼低值易耗品购置及日常维修165.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的零星维修维护。
项目名称机关宿舍日常维护及管理20.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机关宿舍日常维护。
项目名称节能工作经费10.00万元,按照省、市节能办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了节能统计工作网上直报的推广实施,提升了节能统计工作的效率节能工作宣传。
项目名称扶贫工作经费16.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工作。
项目名称文明创建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工作。
项目名称党建(纪检)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专项工作。
项目名称政务中心水电费79.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政务中心用水用电。
项目名称政务中心消防、监控、日常维保49.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政务中心中心消防、监控的维修维护。
项目名称政务中心电梯、空调维保25.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政务中心电梯、空调正常运行。
项目名称政务中心物业费136.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政务中心卫生保洁、安全秩序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供配电系统管理等。
项目名称执勤执法平台经费270.00万元,主要成效:严格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全年平台共派车5103台车次,平台外转办派车共943台车次。2017年共计派车5103台次,其中5102台次被评价为满意,保障平台服务满意率达99.98%。
项目名称政务中心邮电费、通讯费4.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政务中心邮电设施正常运行;
项目名称机动经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机动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924万元,支出决算为2,9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2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91%。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 / 个行政单位、 / 个参公事业单位、 /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为预算的10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 0%,比预算减少 0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00次,0.0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 / 万元、旅费 / 万元、伙食补助费 / 万元、培训费 / 万元、杂费 / 万元。主要用于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 / 个、 / 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招商引资与会展团组 / 个、 / 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国际组织会议团组 / 个、 / 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境外培训团组 / 个、 /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万元,为预算的144 %,比预算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租车费用,主要用于市委第二批基层作风巡查第七巡查组工作,其中:租车费 25 万元;燃料费 19 万元;维修费47 万元;过桥过路费/ 万元;保险费10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 / %,比预算减少 29 万元。
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 万元。其中:国际访问 / 万元,主要用于 / 的接待工作/批次 / 人次(其中:陪同 /人次);大型活动/万元,主要用于 / 的接待工作 / 批次 / 人次(其中:陪同/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 / 万元,主要用于 / 的接待工作 批次 / 人次(其中:陪同 / 人次);及 / 等接待活动/万元,主要用于 / 的接待工作 / 批次 / 人次(其中:陪同 /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万元,增长2%,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增长2%,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租车费用和燃料费用。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0个,资金2267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压减2017年一般性支出工作的通知》(鄂财预发[2017]53号文),确保2017年预算执行完毕后,汇总的部门决算相关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合计数比上年决算数压减5%以上。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截止至2017 年12 月31 日,资金支出率为99.68%,其中大楼电梯、空调维保及维修、大楼物业费、党建(纪检)工作经费、执勤执法平台经费、政务中心水电费方面,基本完成预算任务,但在大楼低值易耗品购置及日常维修、政务中心消防、监控、日常维保执行率不太高,费用存在结余。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楼水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40万元,执行数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89.71%。
政务中心水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万元,执行数为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大楼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25万元,执行数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政务中心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6万元,执行数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
大楼邮电费、通讯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80%。
政务中心邮电费、通讯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75%。
大楼消防、监控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68.75%。
政务中心消防、监控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万元,执行数为47.3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9%。
大楼电梯、空调维保及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政务中心电梯、空调维保及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4.2万元,完成预算的96.79%。
购办公电脑、复印机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9.88万元,完成预算的76.02%。
后勤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5万元,执行数为683.51万元,完成预算的95.6%。
大楼低值易耗品购置及日常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万元,执行数为148.02万元,完成预算的89.71%。
机关宿舍日常维护及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 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80%。
节能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 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70%。
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 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81.25%。
文明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
机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31.11%。
执勤执法平台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执行数为2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部分项目中预算执行率偏低,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强化事中、事后控制与管理。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5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5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规定”,从严审批,规范公务接待。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洪山区关于建立健全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的通知》(洪办发〔2016〕2号)文《洪山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
二、认真核查,及时处置,深化国有资产管理
把清产核资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大院内的国有资产进行了盘点清查,掌握家底,完善台帐,建立国有资产数据库资源,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三、加强管理,做精膳食,提高就餐服务质量
机关食堂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食堂”为重要抓手,加强机关食堂建设,有效促进了食堂员工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观念转变,不断提升饮食服务保障质量。
四、完善制度,科学管理,提升公车服务水平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不断完善了“管理制度规范化+用车流程电子化+车辆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化+监督管理常态化”的多元化管理手段,通过落实“1+1+X”运行管理体系,保障平台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强化措施,加强安保,推进平安大院建设
完善安保应急预案,加大安保基础设施建设,安装监控摄像设备,更新消防安全器材,定期组织大院安保、消防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大院安全保卫管理能力。定期对机关食堂、大楼变电机房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查找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到及时督办整改。
六、严格标准,强化监督,确保物业服务质量
加强对物业公司日常工作的巡视和监督,确保机关大院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院内车道无渍水,主楼前后雨棚经常冲洗,为区机关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七、典型示范,规划长远,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
开展了对全区公共机构2017年节能工作的考评,对全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出了分析和评估,表彰了一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全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组织开展了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全国低碳日开展了以“工业低碳发展”为主题的低碳体验日活动,扩大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影响力。
八、坚定信念,强化监督,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今年以来,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中心深入推进“红色引擎工程”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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