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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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6-04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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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8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决算 |
2018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决算
2019年 6月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洪山区行政区划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交通秩序、交通组织、交通设施、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处理、车辆驾驶员基础管理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无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总编制人数188人,其中:行政编制18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171人 ,其中:行政171人,事业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590.6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6.16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上调,公用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59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0.6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无其它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590.6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137.29万元,占本年支出52.95%;项目支出5453.36万元,占本年支出47.0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90.6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6.16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正常上调,公用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90.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56.16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上调,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90.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502.87万元,占 9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71万元,占 1.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9万元,占 2.23%;住房保障支出663.17万元,占 5.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1886.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1590.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51%。其中:基本支出6137.29万元,项目支出5453.3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快骑队营房、停车场改造及配套设备,前期工程质保金253.28万元,主要成效为打造规范化警营、创铁骑良好形象;2、洪山区排堵保畅暨危险路段改造工程97.86万元,用于危险路段及智能停车场改造,充分利用辖区停车场资源,缓解停车难的问题,让道路更加规范有序;3、民警、辅警工伤救助4.12万元,用于解决民警、辅警因公负伤产生的相关费用;4、司法救助经费10万元,该经费用于对辖区生活困难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救助;5、交通管理办案经费575.0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鉴定费、涉案车辆停车场保管费、办公耗材、122处警经费、法律服务费、举报奖励经费;6、购买劳务支出2300.82万元,主要用于辅警的劳务报酬、食堂伙食费、服装费、高温补贴经费,辅警有效弥补辖区警力的不足,对辖区各类交通工作进行有力辅助,打造更和谐更安全的交通环境;7、车辆运行维护费142.5万元;8、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9、大队物业管理费219.9万元,用于大队物业管理相关费用;10、交通科技经费349.26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车管审验教育学习系统、车管重点监管业务基础系统、车管网上办公平台、机房改造、中队分指挥研判室、事故研判室、机动车礼让行人系统、警用电台录音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大队LED屏、视频会议系统的建立,方便群众办理各项车驾管业务,从源头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及各类车辆的管控,让交管工作更加智能化、先进化,严格管理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打造更安全道路交通环境;11、驻外中队营房房租及水电经费225万元;12、大队维修及配套设备项目20.1万元,主要用于大队本部电梯及营房维修维护;13、精神文明建设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书籍及加强精神文明精神类活动经费;14、交通管理业务经费411.4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交通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交通文明志愿者经费、交通规划专班经费、网络维护、交通宣传等;15、后勤保障经费1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工作期间食堂伙食;16、警用装备购置170.71万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设备报废及更新,日常更新通用类资产等;17、2017年行政政法经费补助2.07万元;18、快骑2018年新增费用297.8万元,用于新增快骑摩托车、骑行装备、摩托车运行维护费、新增快骑人员经费,保障交通事故、交通堵塞快勘快处,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序高效,保障各类警卫安保工作顺利进行;19、队伍管理经费169.26万元,用于民警体检、民警教育培训费,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
1.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072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2.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9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87.1万元,支出决算为25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1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的主要原因是12月的生育保险及医疗保险于次年1月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04.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3.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11%。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3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8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 0个行政单位、 0 个参公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0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9万元,为预算的32.9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无该项费用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的%;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69万元,为预算的32.98%,比预算减少206.61万元,预算时包含摩托车相关经费,实际“三公”填报未包含摩托车相关费用,另外响应节能减排的号召
,严格公务用车。其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66.12万元;维修费 22.27 万元;过桥过路费 0 万元;保险费 13.3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无该项费用预算。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2.69万元,增长14.2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69万元,增长14.26%,无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燃油单价上涨,部分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19 个,资金 5453.36 万元。组织对 1 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 5453.36 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当年实际执行完毕项目7个,占项目总数的36.84%,涉及金额2695.4万元;当年未完全全部执行的项目12个,涉及金额2973.7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精神文明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0万元,执行数为 1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万元,执行数为 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强党建工作。
购买劳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300.82万元,执行数为 2298.29万元,完成预算的 99.89%。主要产出和效果:辅警有效弥补辖区警力不足,对象辖区各类交通工作进行有力辅助,打造更安全交通环境。
后勤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90.08万元,执行数为 190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6%。主要产出和效果:为在职人员提供丰富、营养的餐点,能更好的投入到交管工作中,无后顾之忧的努力工作。
警用装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71.4万元,执行数为 170.71万元,完成预算的 99.6%。主要产出和效果:维持日常办公的顺利开展;严格、及时、顺利的执勤、执法。
司法救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0万元,执行数为 1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表达了交通管理部门对生活困难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关心、关爱,展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关爱人民的良好形象。
民警、辅警工伤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0万元,执行数为 4.12万元,完成预算的 41.24%。主要产出和效果:解决民警、辅警因公负伤产生的相关费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于情于理均不希望工伤发生,建议设立特殊经费专门解决此类问题,而不纳入绩效考核。
大队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20万元,执行数为 219.9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5%。主要产出和效果:维护日常办公环境,使日常办公环境安全、规范、干净卫生,让在职人员安心、专心的投入工作。
快骑2018年新增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00万元,执行数为 297.8万元,完成预算的 99.27%。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各类交通事故、交通堵塞警情快勘快处,保障各类警卫安保工作顺利进行。
队伍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74.36万元,执行数为 169.26万元,完成预算的 97.07%。主要产出和效果:关注民警身体状况;对规范执法、思想行为等进行培训,打造良好交通警察形象。
洪山区排堵保畅暨危险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00万元,执行数为 97.86万元,完成预算的 97.86%。主要产出和效果:充分利用辖区停车场资源,缓解停车难的问题,让道路环境更加规范有序。
交通科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50万元,执行数为 349.26万元,完成预算的 99.79%。主要产出和效果:方便群众办理各项车驾管业务,从源头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及各类车辆的管控,让交管工作更加智能化、先进化,打造更安全、更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管理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76万元,执行数为 57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各类交通事故进行科学、严谨的鉴定,涉案车辆严格、安全管理及停放,更严格的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大队维修及配套设备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66万元,执行数为 20.1万元,完成预算的 12.11%。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中的一中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报发改委立项后跨年完工,故该费用未能在2018年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多学习各类工作流程,提前做准备,积极有效有序的开展相关工作。
快骑队营房、停车场改造及配套设备,前期工程质保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65万元,执行数为 253.28万元,完成预算的 95.58%。主要产出和效果:打造规范化警营,创铁骑良好形象。
交通管理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52万元,执行数为 412万元,完成预算的 91.15%。主要产出和效果:确保了辖区道路畅通与安全,新、改、扩道路等交通规划工作的开展;加大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创造更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完成率微低的原因为没有招到足额的交通志愿者。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全年预算使用的统筹;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的分阶段推进工作。
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42.5万元,执行数为 142.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路面执勤、交通组织、交通事故处理、防范各类交通违法及处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驻外中队营房房租及水电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25万元,执行数为 22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驻外中队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03万元,比2017年增加 133.71万元,增长 26.36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水电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99.1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54.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3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多维度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处重点违法、严管秩序乱点。
重点查处酒驾、渣土车、货车、水泥罐车违法行为;查缉布控强化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交通违法的精确打击;依托一类岗教育整治点,强化对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处罚;依托日常巡逻管控,强力开展机动车乱停“七必拖”、电动车乱行“七必查”、渣土车乱闯“七必扣”、面包车乱载“七必控”等违法整治。全年纠处各类交通违法68.2万起,教育整治4.8万起。
二、强落实做好源头管理职责,严管重点企业、严排隐患车辆。
深入辖区108家大型企业,通过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台账、驾驶员教育学习记录及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做好面包车、货车等重点车辆源头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点车辆台账,逐车进行违法清零;做好校车监管工作,针对辖区83台校车逐车安装GPS,实行动态监管和路途拦查,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依法对亡人事故有责方的企业及法人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进行处罚,推动辖区有车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三、重预防扎实推进隐患排查,强化风险研判、推进整改落实。
强化大队风控研判分析功能,立足事故特点,结合大队执法数据,针对性提出执法意见和隐患整改措施;强化事故多发路段和施工路段的现场调研工作,以安全为第一目标,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20余份安全隐患报告,并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优化道路基础建设,强化道路安全管理;深入推进隐患点位整改,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牌、标线及护栏等交通设施,累计整改隐患点位122处,提前完成8条危险路段整改,增设标牌168块,护栏3800米。
四、整合平台,技术强警,提升警务实战信息化。
打造信息化合成作战中心,集情报中心、宣传中心、数据中心、秩序管控中心于一体;搭建信号灯专班,利用智能信号灯自动感应技术和远程调控技术,部分路段试行“绿波带”放行模式,基本消除手动控制信号灯现象,辖区智能信号灯168处,覆盖率达75.6%;进一步加大基础监控建设,增设35处路口监控,增设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6套,进一步规范路面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建立警务无人机小分队,强化路面巡查,高空喊话引导事故快勘,并在各类大型施工、较大交通组织更改、远端分流规划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精于方案,细于落实,突出保畅措施精细化。
通过细化方案、落实勤务、严格管控等措施,圆满完成系列重大警卫安保工作;全力应对雨雪恶劣天气、春节、樱花节、五一、汉马、国庆、平安夜、圣诞节等重要交通时间点交通流管控,制定各类交通管理方案、预案;细化施工现场交通组织方案,确保辖区地铁8号线二期、白沙洲大道、文化大道、南湖大道等施工路段基本畅通,依法处理违规占道21起拘留6人;全年共参与36条道路初步设计、施工图审会。
六、多方联动,群策群力,共创有序交通环境。
会同街道、城管等政府部门,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市容秩序联合执法,形成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共管共治体制,重点查处占道经营、渣土运输等违法乱象;通过警媒协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交通安全宣传、执法典型和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市民主动参与路面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共创良好有序交通环境;充分发挥志愿者、工地保安等队伍协勤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劝导活动,引导市民有序通行。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咨询电话:027-85394225
附件: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洪山区区财政局批复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5669.16万元,分为 19 个明细项目。当年项目支出实际执行 5453.36 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 96.19 %,其中,当年实际执行完毕项目 7 个,占项目总数的 36.84 %,涉及金额 2695.4 万元;当年未完全执行或未执行的项目 12 个,占项目总数的 63.16 %,涉及金额 2973.76 万元。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洪山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大部分项目经费完成情况均达标。涉及的问题有,个别项目存在对相关政策掌握不明,推动时间较晚,导致无法按时进行及支付的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多学习各类政策、规定,细化、精华项目预算,及时、精准推进各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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