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管理办案) |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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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 |
成文日期:2021-01-18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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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管理办案) |
洪山区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名称: 资金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交通管理办案经费 | 项目代码 | ||||
项目主管部门 | 事故中队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 | |||
项目负责人 | 胡晓辉 | 联系电话 | 027-85394237 | |||
考核级次 | 1.一般项目▅ 2.重点项目□ | |||||
项目申请理由 | 1.用于窗口办案,涉案中心等行政办案、行政处罚相关消耗,通过办案办公用品采购,保障大队正常办公需要,使大队办公更加高效,工作流转更快捷; 2.扣留车辆的过程中产生的停车保管费、拖运费以及施救、销毁产生的资产评估费; 3.防止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救弱济困、专款专用、一次性适当救助; 4.依据市交管局《关于加强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综合考核的方案》执行,具体见事故中队实施方案; 5.洪山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事故应急救援、外出办案、案卷材料整理、嫌疑人体检、法律文书邮寄等相关工作、PDA打印纸、嫌疑人新冠肺炎检测费用; 6.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避免因重点路段和突出安全隐患排查进度落后或治理工作不完善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依照《洪山区交通大队重点路段和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路口、路段进行深入排查,确定2021年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具体见事故中队实施方案; 7.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检验、鉴定的项目进行检验、鉴定。 8.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利益缓解和减少信访、投诉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项目主要内容 | 预算资金的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 1.采购办案办公用品耗材; 2.对涉案车辆停车保管,车辆拖运、施救,依法销毁进行资产评估费; 3.防止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一次性适当救助; 4.危险路段治理经费; 5.顺利开展洪山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事故应急救援、外出办案、案卷材料整理、嫌疑人体检、法律文书邮寄等相关工作; 6.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检验、鉴定的项目进行检验、鉴定; 7.隐患路段排查治理 | |||||
项目总预算 | 1080 | 项目当年预算 | 1080 | |||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基本持平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项目 | 金额 | ||||
合计 | 1080 |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080 | |||||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 1080 | |||||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 ||||||
3.事业收入 | ||||||
4.上级补助收入 | ||||||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7.其他收入 | ||||||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9.上年结转 | ||||||
其中: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 ||||||
使用上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 ||||||
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 |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 项目支出明细 | 金额 | |||
合计 | 1080 | |||||
1.办案耗材 | 70 | |||||
2.涉案车辆停车保管费,拖运费及评估费 | 580 | |||||
3.司法救助经费 | 20 | |||||
4.*危险路段治理经费 | 30 | |||||
5.122处警经费 | 30 | |||||
6.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经费 | 200 | |||||
7.司法鉴定费 | 150 |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1.2021年度大队办公用品及耗材使用经费70万,经费测算主要据实核算,包括墨盒、墨粉、笔、资料册等; 2.涉案车辆停车保管费,拖运费及评估费:停车保管费456万元;转场拖运、施救费(全年)104万元;车辆评估费(全年)20万元;合计:58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按停车场保管车辆数据,拖运车辆数据及评估销毁数据,经审计后据实核报; 3.民警、辅警工伤救助按区公安分局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预申请2021年全年司法救助资金20万元; 5.依据市交管局《关于加强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综合考核的方案》执行; 6.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21年预申请122处警经费30万元; 7.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支付情况,结合当前市场价格,预申请2021年洪山区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经费150万元; | |||||
项目绩效总目标 | 1.服务人民群众,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迅速、快捷地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办案程序,及时取证及固定证据,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2.防止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 |||||
项目年度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1 | 危险路段安全整治 | ≧20处 | 市局及道路巡检 | ||
数量指标2 | 提供涉案车辆执法用地 | ≧69亩 | 协议单位提供 | |||
数量指标3 | 托转运车辆 | ≧2万台班 | 费用结算统计 | |||
数量指标4 | 司法鉴定覆盖率 | 100% | 实际鉴定数量/应鉴定数量 | |||
数量指标5 | 涉案车辆证据保全率 | 95% | 保全数据/应保权数据 | |||
及时性指标1 | 122接警响应时间达标率 | 100% | 规定时间范围内响应 | |||
效果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市民对交通执法公平性满意度 | ≧90% | 工作评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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