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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6-09-28 17:31

名       称: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日期:2016-09-28 17:31 来源:区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字号: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2016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党组织抓好老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

(3)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单位负责的原则,督促、检查区属各涉老单位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

(4)掌握离休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中的人才情况,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他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发现和宣传“老有所为”典型;

(5)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各涉老单位老干部工作,调查研究,反映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6)负责审核、办理老干部的荣誉证、入园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和离休干部的健康疗养的落实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离休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8)定期走访慰问老干部,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和协调老干部信访中的重大问题。

(9)抓好老干部的文体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开展适合老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10)指导局属活动中心开展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1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总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 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490万元,支出总计490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基本持平。支出基本持平。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49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万元,占本年支出53.27%,项目支出229万元,占本年支出46.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  490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基本持平。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1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6%。其中:基本支出261万元,项目支出22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老字号项目92 万元,主要成效100%;工作性项目137 万元,主要成效100%。

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走访看望慰问老干部经费31万元;用于看望离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去逝慰问以及节假日走访等慰问看望。

2、党建工作经费1.5万元;用于党员组织活动、购买学习资料等。

3、老干部市内参观考察1万元;用于区级离退休干部市内参观考察全市重大建筑项目和改革成果。

4、后勤保障经费5万元;用于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费用。

5、文明创建1.5万元;用于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及组织老干部进社区宣传文明工作。

6、全区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学习班1万元;用于全区各单位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学习培训。

7、“四就近”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在社区开展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照、就近发挥作用的工作性费用。

8、重阳节活动(大型)6万元;用于全区离退休干部重阳节大型活动。

9、全区老干部工作经费12万元;用于全区老干部业务工作等。

10、老干部活动中心运行经费8万元;用于老干部活动中心正常运行。

11、物业管理费50万元;用于老干部局大楼物业管理以及水电费、机关大楼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等费用。

12、帮扶资金(老干部遗属特殊困难专项救助资金)10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即遗属特困帮扶救助。

13、机动经费项目8万元。用于全年其他老干部工作事务性费用。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93万元,支出决算为4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了53万;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老字号项目经费92万,三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区级离退休老干部健康疗养项目经费20万,,四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区级离退休老干部迎新春座谈会暨区情通报会项目经费12万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构建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主要包括: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财政贴息、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和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赠与。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老干部局本级及下属  1 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19   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 2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  25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完成预算的 25 %,比预算减少  12  万元,主要原因是停用了一辆17座老旧客车,所以维修费燃油费减少,还有燃料费使用的是2014年的结余。其中:租车费  0.2  万元;燃料费  0 万元;维修费 2 万元;过桥过路费 0.4 万元;保险费  0.9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2 万元;其他项目等  0.3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 33%,比预算减少 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减少接待。主要用于老干部开展活动接待,接待次数是8次,人员是258人次。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5万元,降低6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万元,降低7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停用了一辆17座老旧客车,所以维修费燃油费减少,还有燃料费使用的是2014年的结余。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老干部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减少2万元,降低10 %。主要原因是基础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组织对 13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37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13个项目全部通过。


第三部分、武汉市洪山区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武汉市洪山区委老干部局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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