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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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委党校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9-29 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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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5年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部门决算 |
2015年度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轮训区管领导干部,培训年轻干部、科级干部和理论骨干。承担全区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指导基层党校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的 1 个单位决算。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总编制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2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8人)。在职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8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人。
第二部分、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857万元,支出总计857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10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党校全年培训任务增加社区村支书记培训班2期,培训经费按省市党校达标要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工资调整后人头经费的增加。支出增加10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党校全年培训任务增加社区村支书记培训班2期,培训经费按省市党校达标要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工资调整后人头经费的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82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万元,占本年支出68.17%,项目支出262万元,占本年支出31.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857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 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党校全年培训任务增加社区村支书记培训班2期,培训经费按省市党校达标要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工资调整后人头经费的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69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42%。其中:基本支出561万元,项目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培训费65万元,主体班培训65万元、圆满完成了党校全年培训任务;
2、业务经费80万元,进一步加强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完成教材编写、校刊及增刊发行等工作;2015年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市奖励,使科研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信息化服务费。
3、后勤保障经费92万元,支付因搬迁过渡期间的物业管理费、附楼租金、办公等水电费停车费等各项开支,维持了党校的正常运转。
4、党建经费、文明经费各5万元,分别用于开展党建活动(如三万活动)及文明创建活动。
5、洪山党校学习软件开发费用15万元。
(四)教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34万元,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98%。
(八)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5.0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职工减少3人(退休);二是医疗保险基数和财政预算不一样。
(十八)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23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构建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万元,主要包括: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财政贴息、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和其他支出万元,主要包括: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赠与。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本级 1 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13.17 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 6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 89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完成预算的 89 %,比预算减少 1 万元。其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2 万元;维修费 4 万元;过桥过路费 0.2 万元;保险费 0.7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1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 24 %,比预算减少 3.17万元。2015年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其中:用于党校达标督查接待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局食堂就餐(中餐)1次17人*40元=0.07万元;办班外请授课教师食堂就餐(中餐)106人次*40元=0.42万元;党校图书室外请图书整理公司整理图书一个月,工作人员食堂就餐(中餐)170人次*30元=0.51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4万元,降低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降低8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政策执行,规范了公务接待活动。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万元,较2014年增加12万元,提高 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本项由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组织对 3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37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28 %。绩效评价结果圆满的完成了党校培训、后勤保障及教学服务工作。
第三部分、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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