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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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委宣传部 |
成文日期:2017-09-27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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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 |
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
2017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制订理论学习计划,培训基层理论干部。
2、负责引导全区意识形态及社会舆论工作,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生产、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对区文化局工作实施政治方向、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协调。
3、负责研究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4、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等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
5、组织贯彻执行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部门开展全区宣传工作。
6、参与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国防教育工作。
7、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理涉及洪山形象的相关事务。
8、负责向区委机关宣传刊物和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采访、撰写和报送新闻稿件。
9、负责新闻报道的协调和引导,承担洪山新闻宣传网站的建设、管理及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10、参与策划、实施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对外宣传洪山建设成果,全面展示洪山形象。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总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汉市洪山区宣传部2016年没有政策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49万元,支出总计104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91万元,降低 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6万元,占本年收入95.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43万元,占本年收入4.1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万元,占本年支出66%;项目支出358万元,占本年支出34%。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89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 753.08 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 1006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34 %。其中:基本支出 691 万元,项目支出 315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新闻宣传工作和网上舆情专项70万元。
2.理论学习工作经费15万元。
3.聘请法律顾问经费3万元。
4.购买劳务支出13万元。
5.机动经费1.2万元。
6.党建(纪检)工作经费20万元。
7.宣传工作设备购置3万元。
8.社会宣传工作经费40万元。
9.宣传部(党报兜底)100万元。
10.宣传部(文化五城创建经费)5万元。
11.宣传部(文化五城创建经费)25万元。
12.“共产党人”主题公园建设经费19.8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686.96 万元,支出决算为9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38 %。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22.81 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1 %。
(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43.31 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85 %。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8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0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汇总)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 1 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为预算的38.3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3万元,为预算的100%,比预算增加13万元。主要是由1团组2人去往俄罗斯、匈牙利洽谈创意文化产业园事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为预算的26.6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为预算的26.67%,比预算减少11万元。其中:租车费 0.6 万元;燃料费 0.5 万元;维修费 2 万元;过桥过路费 0.2 万元;保险费 0.2 万元;其他 0.5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为预算的25.00%,比预算减少3万元。
2016年武汉市洪山区宣传部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大型活动 0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0万元;及其他接待活动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五峰县新闻考察团、四会市宣传部交流等2批次29人,新闻宣传中心公务招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新闻中心《洪山宣传》加班误餐费6批次90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 2万元,降低10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 1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万元,降低8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 1万元,增长1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临时参加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赴匈牙利,俄罗斯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洽谈,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接待省内外来我区考察团。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宣传部2016年没有政策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12个,涉及资金315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占年初预算的91%。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万元,比2015年增加75万元,增长56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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