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8-09-29 16:19

名       称: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29 16:19 字号: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制订理论学习计划,培训基层理论干部。

  2、负责引导全区意识形态及社会舆论工作,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生产、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对区文化局工作实施政治方向、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协调。

  3、负责研究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4、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等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

  5、组织贯彻执行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部门开展全区宣传工作。

  6、参与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国防教育工作。

  7、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理涉及洪山形象的相关事务。

  8、负责向区委机关宣传刊物和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采访、撰写和报送新闻稿件。

  9、负责新闻报道的协调和引导,承担洪山新闻宣传网站的建设、管理及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10、参与策划、实施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对外宣传洪山建设成果,全面展示洪山形象。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总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17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8万元,增长101.0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万元,占本年收入81.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208万元,占本年收入18.18%。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万元,占本年支出31.73%;项目支出751万元,占本年支出68.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0万元,增长65.2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5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8万元,增长61.5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4万元,占94.04  %;国防支出0万元,占0.0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00 %;教育支出0万元,占0.0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万元,占1.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占1.4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占1.06 %;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0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00 %;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00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0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00 %;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占2.2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00 %;其他支出0万元,占0.00 %;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97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9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34%。其中:基本支出349万元,项目支出59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党建工作经费16.27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纪检)专项工作;

  2、法律顾问咨询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请法律顾问费用;

  3、购买劳务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等;

  4、机动经费1.37万元,主要用于弥补项目经费不足

  5、四城建设新闻宣传3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四城建设主要宣传工作;扩大洪山大学之城在全市范围内影响力;

  6、区委中心组学习13.74万元,主要用于区委中心组报告会学习;

  7、全区宣传工作会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筹备;

  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7.5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宣传工作;

  9、网络宣传33万元,主要用于舆情监测及处置(荆楚网);

  10、新闻宣传10万元,主要用于长江日报等纸媒的宣传;

  11、重大新闻策划和负面新闻协调38.61万元,主要用于新闻宣传及负面新闻协调;

  12、宣传工作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更新及维修工作;

  13、党报党刊征订经费99.3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党报党刊经费兜底;

  14、文化五城创建工作经费29.9万元,主要用于五城建设项目经费;

  15、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1.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及文化产业宣传推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13万元,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4%。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57%。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5.5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有所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9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有所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76%。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取消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0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万元,降低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13万元,降低10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降低100.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减少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取消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力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节约开支。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5个,资金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新增四城建设新闻宣传30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万元,比2016年减少190     万元,降低91 %。主要原因是区新闻中心运行经费未纳入宣传部独立核算,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强化招才引智工作服务保障和环境营造

  (二)高质量组织开展区委中心组学习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四)大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五)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六)大力实施洪山形象传播工程

  (七)妥善处理涉区网络舆情事件及网评员队伍建设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宣传)(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宣传)(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180929_255042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