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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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6-05 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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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 |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
2019年6月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制订理论学习计划,培训基层理论干部。
2、负责引导全区意识形态及社会舆论工作,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生产、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对区文化局工作实施政治方向、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协调。
3、负责研究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4、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等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
5、组织贯彻执行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部门开展全区宣传工作。
6、参与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国防教育工作。
7、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理涉及洪山形象的相关事务。
8、负责向区委机关宣传刊物和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采访、撰写和报送新闻稿件。
9、负责新闻报道的协调和引导,承担洪山新闻宣传网站的建设、管理及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10、参与策划、实施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对外宣传洪山建设成果,全面展示洪山形象。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为洪山区委、洪山区人民政府的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行政单位,属于独立核算的行政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总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3人 ,其中:行政13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667.2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97.21万元,增长56.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6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7.2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67.2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23.54万元,占本年支出15.88%;项目支出2243.67万元,占本年支出84.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67.2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97.21万元,增长56.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7.21万元,增长56.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7.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2.40万元,占88.9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3.92万元,占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万元,占0.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8万元,占0.54%;住房保障支出42.81万元,占1.6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4.01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66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423.54万元,项目支出2243.6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新闻工作宣传经费100.5万元,主要成效:策划正面宣传报道,系统打造城市形象;区委中心组学习15万元,主要成效: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成效:推广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项目经费30万元,主要成效: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及文化产业宣传推介;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费20万元,主要成效:加强了新媒体的推广应用,扩大了洪山新闻宣传媒体多样性;后勤保障经费3.82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在职人员伙食补助;洪山城市形象推广项目经费200万元,主要成效:城市形象雕塑设计建造及城市形象宣传片、口号及LOGO的投放;挂职干部经费8.54万元,主要成效:挂职干部在京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购买劳务支出11万元,主要成效:聘请法律顾问经费,代理记账服务费,聘用人员工资;党报党刊征刊经费88.07万元,主要成效:全区党报党刊兜底经费;“四城”建设新闻宣传经费300万元,主要成效:完成全市四城建设主要宣传工作需求,扩大了洪山大学之城在全市范围内影响力;宣传工作办公设备购置2.82万元,主要成效设备更新及维修工作;党建(纪检)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成效:落实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及制度建设,开展各项党建教育、党建宣传、党建活动;社会宣传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成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氛围营造;;媒体合作宣传工作经费1194万元,主要成效:扩大洪山区对外宣传影响力,增强了媒体对洪山的广泛关注与报道,有效抑制了负面、不实信息的传播;2018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213.92万元,主要成效:对全区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扶持和奖励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05.45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81%。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21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3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入调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98万元,支出决算为4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厉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厉行节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等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厉行节约。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6个,资金2243.67万元。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243.67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预算 834.04万元,实际执行2243.67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269.01%。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党报党刊征订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88.07万元,完成预算的88.07%。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全区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退票造成资金结转。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支出管理。
党建(纪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落实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及制度建设,开展各项党建教育、党建宣传、党建活动。
购买劳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聘请法律顾问经费,代理记账服务费及聘用人员工资。
后勤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2万元,执行数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在职人员伙食补助。
文明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推广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宣传工作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9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购买打印设备用于工作文件的影印,二是购买保密文件柜用于保密文件的储存。
区委中心组学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组织召开区委中心组扩大报告会、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培训基层理论干部,购买理论书籍、学习资料及中心组报告会教授授课费。
挂职干部在京住宿相关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4万元,执行数为8.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挂职干部在京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四城”建设新闻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以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一点咨询等新兴媒体为宣传平台,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重要的时间契机,通过洪山好人的感人故事、大学生精彩的创新创业事迹、区校深度融合发展的成就,全面展现了洪山区在四城建设方面取得的靓丽成绩,为大学生留汉创新创业发展,共建美好洪山大学之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洪山城市形象推广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以拍摄制作城市形象宣传片、设计城市形象标识(LOGO)、提炼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开展系列城市形象宣传活动等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连续不断的长时间广告投放,增强大众对广告的累计记忆,提高了洪山城市形象载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好地面向全社会宣传、推介洪山城市形象,为服务好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贡献了深层次的内在动力。
社会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氛围营造、培育和挖掘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
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费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强了新媒体的推广应用,扩大了洪山新闻宣传媒体多样性。
新闻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万元,执行数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的87.39%。主要产出和效果长江日报等七大纸媒的宣传,扩大洪山区对外宣传影响力,定期组织新闻宣传干部培训,提升了全区新闻宣传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扩大了新闻发现传播的力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有些延续性工作,存在跨年使用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精确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预算执行。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做大做强“高校文化”“军营文化”“社区文化”三大品牌,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展文化产业宣传推介,加大了对文创产业的扶持力度。
区长预备费宣传经费(媒体合作宣传经费)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4万元,执行数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人民日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纸媒的宣传;湖北电视台、武汉电视台等视频媒体的宣传;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武汉人民广播电台、楚天交通音乐广播等音频媒体的宣传;今日头条、一点咨讯、荆楚网、大楚网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增强了媒体对洪山的广泛关注与报道,有效抑制了负面、不实信息的传播;
2018年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3.92万元,执行数为213.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单位的会展补助、新进“四上库”文化企业奖励、入库文化企业营收增长奖励、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奖励等。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3万元,比2017年增加27.33万元,增长60.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单位名称)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做大做强主题宣传,妥善处理涉区网络舆情事件,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
3、大力实施洪山形象传播工程。
4、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大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6、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
7、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南湖科技创意产业园、武汉创意天地等园区发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宣传)(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宣传)(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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