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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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6-05 1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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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 |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洪山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负责对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研究与部署,提出实施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具体措施,经区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负责全区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3、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
4、负责区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 织建设;办理全区属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对街、镇、乡和区直各部委办局和其他列入区管理的干部,以及拟提任区委管理职务的干部实施组织考察,办理有关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呈报审批手续;负责区委委托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干部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市属垂直管理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的协助管理工作。
5、调查研究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负责指导全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组织实施全区参照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干部、区直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
7、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政策、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区绩效目标的分析研究、制定下达、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和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受理和调查处理对被考评责任单位绩效的投诉。
8、对全区人才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全区知识分子工作政策,检查贯彻执行人才政策的情况;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参与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以及科技人才、学术带头人的培训工作;联系和组织部分优秀专家、拔尖人才开展活动;负责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适应我区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干部培训制度,制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委抽调我区干部参加培训的计划;负责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中青年干部以及基层组工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
10、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对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区管干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或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向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11、组织实施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舆论宣传;承办区党建研究学会的日常工作。
12、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3、配合区纪委、监察等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负责全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管理区老干部工作局,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及落实有关政策待遇。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3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洪山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办公室
2.武汉市洪山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3.武汉市洪山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总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3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622.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52.5万元,降低13.23%,主要原因是黄鹤英才项目减少,基本人员的支出产生的差额。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2.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67万元,占本年支出17.6%;项目支出2984.83万元,占本年支出8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22.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2.5万元,降低1.96%。主要原因是黄鹤英才项目减少,基本人员的支出产生的差额。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2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2.5万元,降低1.96%。主要原因是黄鹤英才项目减少,基本人员的支出产生的差额。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2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91万元,占96.37%;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35万元,占0.03%;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7万元,占1.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2万元,占0.5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7.56万元,占1.8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51.77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36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7%。其中:基本支出637.67万元,项目支出2984.8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才工作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18万元,招才引智工作3100万元,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30万元,社区换届工作26.84万元,后勤保障经费16.66万元, 购买劳务费用17.99万元,组织部门自身建设15万元,干部工作经费22.75万元,组织部机关党建纪检文明创建工作7万元,远程(电化)教育工作50万元,社区党员教育563.56万元,社区党建工作981.74万元,“黄鹤英才”项目720万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9.86万元,及党群工作者129.56万元、大学生村官9.71万元、人才专员工作27.5万元的相关支出,日常监管考评等工作16.97万元,年度综合考评18.73万元, 调研、统计、培训、评审等工作6.9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17.36万元,支出决算为3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27万元,支出决算为4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17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目之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97万元,支出决算为6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3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8.9万元。其中:住宿费约2.93万元、交通费约11.25万元、伙食费1.05万元、签证费2.82万元、杂费0.85万元。赴英国拜访牛津学联,共同开展人才交流活动,举办大学之城创业大赛项目路演,挂牌大学之城人才(校友)工作站;拜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一行,汇报洪山区大学之城建设情况,交流区校融合发展建设;拜访格洛斯特中国事务代表以及OmegaGlobal Resource Solutions机构负责人,洽谈地区之间人力资源咨询、人才引进和项目合作;赴德国拜访柏林中小企业联合会洽谈人才合作,拜访波茨坦开发艺术协会暨波茨坦大学生活动中心,介绍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洽谈文创产业人才交流合作,共同开展文化互访活动。出访成果:为伦敦和柏林大学之城人才(校友)工作站挂牌,开展洪山区招才引智宣传推介活动,在牛津大学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与格洛斯特外事局及Omega Global Resource Solutions达成人才合作意向。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8.9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7万元,为预算的249.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8.49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18.4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工作的临时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43.98%;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万元,为预算的43.98%,比预算减少4.9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部门车辆封存上交。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1.2万元;维修费1.99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68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9.35万元,增长641.9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8.49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6万元,增长33.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0.1‐万元,降低100.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工作的临时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部门车辆封存上交,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接待。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四)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 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七) 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如果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则需要在公开空白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下作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7个,资金2956.29 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956.29万元,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坚持层层传导,党建责任进一步压实;二是坚持学做结合,党性修养进一步锤炼;三是坚持固本强基,组织功能进一步强化。
社区换届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26.84万元,完成预算的76.7%。主要产出和效果:159个社区(村)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全覆盖,各项硬性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市规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社区“两委”换届经费使用不彻底,原因是2018年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是跨年度完成,未使用经费在12月底财政收回,所以导致部分经费使用不彻底。
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5万元,执行数为981.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78%。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成立全市首家区级物业服务行业党委。创新开展社区干部培训工作,打造全市社区干部学院现场教学基地。
远程电化教育经费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电教经费,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计划拍摄电教片2部,实际完成4部,并全部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洪山组织工作”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达七千余人人,累计发布微信文章586篇(其中原创文章282篇、转载304篇),微信总阅读量达161,914次,文章被分享至朋友圈30,918次,文章题为《喜讯!文泉书苑“红色物业”工作获人民日报点赞!》阅读量达26,144次;为社区和楼宇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配备电教投影仪10台,使用经费82600元。对全区电教管理站点的投影仪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33台社区电教服务站的投影仪进行维修,使用经费20100元;为充分调动社区(村)远程教育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广“互联网+党建”,为全区电教管理员(党建信息员)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拨付电教管理员津贴261600元。
社区党员教育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3.56万元,执行数为563.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5]32号)精神,加大社区工作者经费保障力度;二是在基层大力实施以党性教育和技能培育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双育”计划,是全区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
干部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22.75万元,完成预算的98.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调整区管干部15批123人次,优化区管领导班子40余个,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整体效能。以迎接省委巡视检查和完成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政治“体检”。督促全区70家区管领导班子和400余名区管领导干部签订“三个管理”工作清单。指导各单位规范和完善了党委(党组)工作制度。二是以正确导向为旗帜,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日常表现出的德才表现。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调整25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干部充实到财政审计、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等部门进一步提高人岗匹配度。充分发挥担当作为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评选出的15名拼搏奉献、创优争先优秀干部中5名得到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对符合条件的4名区管干部进行了职级晋升。三是以培选管用为手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储备培养,新招录选聘生12名、选调生14名。系统梳理全区年轻干部储备情况,掌握60名优秀年轻干部。创新培养方式,组织20名优秀年轻干部赴新疆博州小营盘镇党性锻炼。统筹用好“狮子型”干部和“老黄牛”型干部,截至11月底,提拔重用的40名区管干部中,“狮子型”干部27名,占比67.5%。通过开展干部工作综合调研,新发现和掌握82名“狮子型”干部和52名“老黄牛型”干部建议人选。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主要产出和效果:为深入推进实施“大学+”发展战略,加快文化、科技、金融等领域的资源对接、产业合作、深入融合,进一步提升干部创新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干部培训工学矛盾;二是年轻干部培训机会太少;三是专题培训开展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多组织年轻干部开展培训;二是围绕发展,提升干部专业素质能力。
人才工作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深入推进实施“大学+”发展战略,加快文化、科技、金融等领域的资源对接、产业合作、深入融合,进一步提升干部创新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干部培训工学矛盾;二是年轻干部培训机会太少;三是专题培训开展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多组织年轻干部开展培训;二是围绕发展,提升干部专业素质能力。
招才局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0万元,执行数为3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深入实施“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大学生留汉人数取得新高;二是进一步健全招才引智网络,人才引进渠道有效拓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政策精准度不够;二是宣传覆盖面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调研,摸清人才需求;二是扩大宣传,提高人才参与度。
“黄鹤英才”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0万元,执行数为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经第三方机构独立评审,专家组认为我区入选第五批“黄鹤英才计划”的13个人才项目总体进展良好,且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技术效益,并对人才本身产生了积极的激励效应。
大学生村官相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0.5 万元,执行数为 9.71 万元,完成预算的92.45%。主要产出和效果:为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提供经费支持。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招录大学生村官已于2018年8月期满。
人才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主要产出和效果:为人才专员工资待遇发放提供资金支持。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8年存在人才专员流动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巩固人才专员工作待遇,提升人才专员队伍稳定性。
党群工作者相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29.56 万元,执行数为129.56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党群工作者工资待遇发放提供经费支持。
购买劳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8万元,执行数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主要产出和效果:为部机关购买服务提供经费支持。
后勤保障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44万元,执行数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的85.68%。主要产出和效果:为部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提供后勤保障经费支持。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合理编制执行预算。
组织部机关党建纪检文明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完成组织部机关党建纪检文明创建等相关工作提供经费支持。
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顺利完成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相关工作提供经费支持。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75万元,比2017年增加45.29万元,增长97.4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本项由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汇总)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小轿车2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不断筑牢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全面推行主题党日“5+N”新模式,举办“红六月火七月”系列活动,开展主题党日和专题党课网络直播30余场,荣获全市“百优党课”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2个。创新开展社区干部培训工作,成功申报狮子山街省农科院社区作为全市首批8个现场教学基地。采取“理论培训+实践基地+案例剖析+情景模拟”等方式,举办发展对象、社区(村)、机关单位、两新组织和城改社区集团公司5批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累计培训党员干部1000余人次。大力实施“百日提升”专项行动,选派131名退休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组建各类行业协会党组织10余个,通过打造“一站式”党群服务中心、开发“智慧党建”平台、组织政商交流对话和企业“嘉年华”活动等,不断巩固提升两新党建质效。
二、选优配强社区(村)“两委”班子
坚持党管换届总原则,将严格人选质量、严循法定程序、严肃换届纪律贯穿社区(村)“两委”换届始终,建立15个区级领导包保联系点,全面落实区级联审机制和备案管理机制,取消7名候选人资格,159个社区(村)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全覆盖,各项硬性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市规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转化1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优化分设33个改制集团公司党组织设置,严肃查处廖桂林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三、加强城市社区党建
按照“三个一批”路径扎实完成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计划,成立全市首家区级物业服务行业党委,实现137个老旧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将119所高校(院系)党组织吸纳为“大工委”“大党委”成员单位,选聘110名党员大学生担任社区“第一书记”和书记助理,挂牌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基层治理培训基地116个。围绕全年重点项目任务,以“红色物业”、高校区域化党建、“微邻里”等为主题,召开3次基层党建拼搏赶超现场会,通过观摩拉练的方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区形成了努力拼搏赶超的浓厚氛围。
四、远程(电化)教育工作
根据省市委部署,严格标准开展党员队伍建设十个专项排查清理和省委巡视基层党建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深化拓展“红色引擎工程”,开展洪山区推进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有效提升全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拍摄制作电教片4部,其中《不打烊的解忧队长》获全省第十八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评审一等奖,《爷爷的望远镜》获全省第十八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评审三等奖。规范管理“洪山组织工作”微信公众号和“洪山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网站,微信总阅读量达16万余次,网站总浏览量94万余次。为社区和楼宇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配备电教投影仪10台。对全区电教管理站点的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33台投影仪完成维修并重新正常使用;全程纪实、精准调控,严格程序发展党员。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化合格党员标准,按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举办7期党务工作培训班,累计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两新党组织书记和发展对象1500余人次。规范管理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基层组织设置,完成党内统计年报的审核申报工作;开展“七一”、春节前的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和“红色基金”帮扶对象的申报审核工作。规范收缴管理区管党费和区级“红色基金”。按时核拨党建工作经费、惠民项目资金和党组织活动经费。
五、区管领导班子选配和管理
调整区管干部15批123人次,优化区管领导班子40余个,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整体效能。以迎接省委巡视检查和完成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政治“体检”。督促全区70家区管领导班子和400余名区管领导干部签订“三个管理”工作清单。指导各单位规范和完善了党委(党组)工作制度。
六、全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年轻干部储备培养,新招录选聘生12名、选调生14名。系统梳理全区年轻干部储备情况,掌握60名优秀年轻干部。创新培养方式,组织20名优秀年轻干部赴新疆博州小营盘镇党性锻炼。提拔重用的40名区管干部中,“狮子型”干部27名,占比67.5%。通过开展干部工作综合调研,新发现和掌握82名“狮子型”干部和52名“老黄牛型”干部建议人选。
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面落实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部署,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区域发展,围绕产业升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园区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等理论和实务专题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参训干部综合素质,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组织赴苏州举办“双招双引产业升级”素质提升专题研修班,汇编培训成果。
八、人才工作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面落实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部署,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大学+”发展战略,加快文化、科技、金融等领域的资源对接、产业合作、深入融合,进一步提升干部创新意识,安排在清华大学举办“文化科技金融融合发展”专题研修班。
九、招才局工作
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吸引多层次人才向武汉集聚。全年实现大学生落户3.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190%,位居全市第一。新增筹集大学生租赁房1872套,累计筹集2919套。参与江汉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专场和环渤海专场等6场校友资智回汉活动,签约项目18个,签约金额582.8亿元。健全招才引智网络,新建硅谷、多伦多、北京、天津等国内外人才(校友)工作站13个。承办全市秋季校园巡回招聘活动”中国地质大学专场,提供高薪优岗10458个,达成就业意向1387人;开展全市首场“大学生租赁房现场配租会”洪山现场会”“大学生租赁房校园直通车”等大学生租赁房宣传推广活动40余场。开展了第二批“洪山英才计划”评选工作。首创国内区域性“互联网+双创”直播平台,全年直播48期。举办区校企三方“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现场对接会。
十、“黄鹤英才”项目
2017年6月,市招才局对第四批“黄鹤英才计划”入选人才项目组织复评,我区12个人才项目全部通过复评。按照《关于拨付第四批“黄鹤英才计划”入选人才项目第二期资助资金的通知》(武招才办〔2018〕3号)文件精神,2018年需拨付第二期60%资助资金,市、区财政各360万元,合计720万元,市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区财政资金账目一起拨付给12个人才项目所在单位。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组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组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组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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