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06-04 09:35

名       称:2018年度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8年度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日期:2019-06-04 09:35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制订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调研、分类指导和科学管理;

  2、协助区委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领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区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中心组的学习;经常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区直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3、负责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区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纪委的组成人员及书记、副书记任免、考核和培训工作,按权限审批党组织;

  4、领导区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区直机关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科级一下(含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5、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干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

  6、指导区直机关各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抓好区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

  7、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8、负责全区老区扶贫开发和小康建设工作;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总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 ,其中:行政9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53.9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07万元,降低4.6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异动调整,基本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2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83万元,占本年支出78.17%;项目支出99.10万元,占本年支出21.83%。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3.9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07万元,降低4.6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异动调整,基本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3.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07万元,降低4.0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异动调整,基本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3.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8.30万元,占83.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7万元,占6.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6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34.10万元,占7.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4.07万元,支出决算为45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3%。其中:基本支出354.83万元,项目支出99.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办公设备购置 1.96万元,用于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等;(2)党建工作经费(含纪检)22.00万元,用于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调研;党员学习教育;举办机关大讲堂、知识竞赛、报告会、读书征文等活动组织费用;区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党务干部培训会务组织、资料印制、老师授课费用等;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教育、培训资料、会务组织、党务公开督促指导、违纪案件办理;在职及老干部党支部活动开展等;(3)购买劳务支出15.60万元,用于聘请法律顾问、财务外包、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4)后勤保障经费补助2.94万元,用于后勤保障经费补助;(5)关工委工作经费3.00万元,用于区直机关关工委日常工作和活动开展;(6)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及对口社区帮扶3.00万元,用于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双创”工作开展及对口帮扶社区工作及慰问等;(7)机关作风建设、绩效管理、综治、信访、普法工作经费1.40万元,用于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暗访督查、市区两级基层评议机关、绩效满意度测评工作及区级绩效目标日常工作、资料整理、综治维稳、信访日常工作开展、综治对口社区联系;指导党群18家单位开展普法工作、举办普法讲座、组织普法考试、普法资料购买、会务组织;本单位档案整理、保管,机要保密法规宣传、学习、保密设备配备等;(8)精准扶贫工作经费39.00万元,用于区扶贫办日常工作开展、会务组织、扶贫慰问、购买租车服务等;(9)开展机关工会工委、妇工委工作和机关文体活动经费10.00万元,用于区直机关工会工委、妇委会日常工作、会务组织、学习培训以及开展相关活动、区直机关各项文体活动日常设备维护、场地租赁、活动组织等;(10)专项共青团经费0.20万元,用于区直机关团工委日常工作开展。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2.87万元,支出决算为3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异动调整时,进行指标调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38万元,支出决算为3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异动调整时,进行指标调整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30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异动调整时,进行指标调整

  4.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52万元,支出决算为3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异动调整时,进行指标调整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0个,资金99.10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产出和效果:购买更新4台办公电脑,提高办公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经费测算与实际支出情况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

  党建工作经费(含纪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0万元,执行数为2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任期届满的机关党组织,及时提醒,调整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召开2017年度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组织区直机关43家基层党组织广泛、深入开展“星级争创”活动和“十佳党建品牌”评选。开展“不忘初心,迈向新征程”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活动。举办了区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合理编制预算。

  购买劳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60万元,执行数为15.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财务外包经费、聘请法律顾问经费、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合理编制预算。

  后勤保障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4万元,执行数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本单位人员后勤保障经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合理编制预算。

  关工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开展区直机关关工委日常工作,对困难儿童进行了“六一”慰问及金秋助学等慰问活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合理编制预算。

  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及对口社区帮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对口社区共建与帮扶工作。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以及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直机关工委组织洪山区直机关44家单位以及区城管委、洪山街的300多名党员干部分4组深入汤逊湖沿岸的先建社区、李桥社区、韵湖社区和汤逊湖社区,开展了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汤逊湖岸线环保义务劳动,共清扫各类垃圾4车,清理岸线长达10余公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合理编制预算。

  机关作风建设、绩效管理、综治、信访、普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大力开展“正风除弊”,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查、治理“微腐败”和“新衙门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全区“双评议”工作,成立6个评议小组对全区222家监督指导类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开展“双评议”考核检查。继续组织全区“双万双联”工作。通过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双万双联”专场)》报告、召开“双万双联”活动推进会,让企业及时了解中央精神,让干部真正感受企业需求。2018年全区成功对接小微企业386家,400余名对接干部到企业走访800余次,宣传落实政策、办实事解难事,帮助企业实质性解决问题58个,疏导性解决问题8个,帮助20余家小微企业申请了稳岗补贴,为我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筑好“跑道”。开展了“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交流会暨普法大讲堂。12月4日,区直机关工委、区法制办、区城管委在区城管委特勤中队举办纪念 “宪法日”。组织区机关大楼机关党员干部参与普法无纸化网上学习和考试。完成档案整理,通过档案省一级复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合理编制预算。

  精准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00万元,执行数为3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成都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省市区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区级领导干部24人次深入扶贫一线走访慰问、调查研究、破解难题。组织处级及以下干部3538人次到驻点村调研、宣传政策及走访慰问。在区财政投入1500万元的基础上,协调组织区内32家单位、24家企业以及社会捐赠共1457.57万元资金、物资投向扶贫一线,完成扶贫产业项目25个,帮助引进人才8人,协助引进技术9项,举办培训班56期,培训994人次,组织劳务输出493人,资助贫困学生185人,改造20户贫困户危房,兴办实事92件。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扶贫格局。2018年3月30日,市扶贫简报第9期对洪山区帮扶新洲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2018年7月9日,《长江日报》专版报道我区扶贫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合理编制预算。

  开展机关工会工委、妇工委工作和机关文体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丰富机关干部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锻炼强健体魄,增强组织凝聚力,工委5月联合区总工会举行“亲近大自然,健康任我行”东湖绿道健步行活动,2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参加。12月联合区总工会、区文体局举办了2018年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新时代”杯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得到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积极响应,机关和谐团结向上的氛围日益浓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合理编制预算。

  专项共青团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20万元,执行数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证了区直机关团工委日常工作和区直机关团的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合理编制预算。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6万元,比2017年增加9.36万元,增长42.5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0.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区直机关党员信仰之基。通过“机关大讲堂”、专题报告会、组织交流研讨等有效形式,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组织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2次、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讲座5次、报告会1场、培训班2期、读书征文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3次、观看爱国教育影片3次,共有党员干部2800多人次参与参加,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二)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发《区直机关工委推进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区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等文件,稳步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十个专项排查”的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任期届满的机关党组织及时提醒。调整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18家机关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10家调整书记、委员,新成立1家机关党委、1家机关党支部,2家机关党组织进行了更名,撤销2个机关党支部,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强起来。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等14个基层党组织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五星基层党组织”。

  (三)各类培训有声有色。4月联合区委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洪山区直机关2018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32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9月180多名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区直机关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9月25日至28日,机关工委、区委党校联合举办了2018年度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春德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辅导报告,随后39名学员赴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培训,通过理论讲解和现场体验教学的方式,进行了生动的革命传统教育,增强了党组织书记的党性意识和政治素质。

  二、党风廉政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区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到人,健全完善工委“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大力开展“正风除弊”,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查、治理“微腐败”和“新衙门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全区“双评议”工作,成立6个评议小组对全区222家监督指导类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开展“双评议”考核检查。

  三、精准扶贫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成都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省市区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区级领导干部24人次深入扶贫一线走访慰问、调查研究、破解难题。组织处级及以下干部3538人次到驻点村调研、宣传政策及走访慰问。在区财政投入1500万元的基础上,协调组织区内32家单位、24家企业以及社会捐赠共1457.57万元资金、物资投向扶贫一线,完成扶贫产业项目25个,帮助引进人才8人,协助引进技术9项,举办培训班56期,培训994人次,组织劳务输出493人,资助贫困学生185人,改造20户贫困户危房,兴办实事92件。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扶贫格局。2018年3月30日,市扶贫简报第9期对洪山区帮扶新洲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2018年7月9日,《长江日报》专版报道我区扶贫工作。

  四、“双万双联”活动

  2018年,工委紧紧围绕当好小微企业发展“助推器”、搭建政府企业“连心桥”的要求继续推动“双万双联”工作。通过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双万双联”专场)》报告、召开“双万双联”活动推进会,让企业及时了解中央精神,让干部真正感受企业需求。2018年全区成功对接小微企业386家,400余名对接干部到企业走访800余次,宣传落实政策、办实事解难事,帮助企业实质性解决问题58个,疏导性解决问题8个,帮助20余家小微企业申请了稳岗补贴,为我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筑好“跑道”。2018年12月18日,《长江日报》对我区“双万双联”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文体活动

  为丰富机关干部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锻炼强健体魄,增强组织凝聚力,工委5月联合区总工会举行“亲近大自然,健康任我行”东湖绿道健步行活动,2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参加。12月联合区总工会、区文体局举办了2018年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新时代”杯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得到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积极响应,机关和谐团结向上的氛围日益浓厚。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党建工作

  强化理论武装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开展各类培训 

  已完成

  2

  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履职纪实制度,开展“廉政大讲堂”活动,加强对区直机关党员违纪案件的审理,案件办结率100%。 

  已完成

  3

  精准扶贫

  安排对口帮扶新洲区精准扶贫攻坚资金到位;确保区内天兴乡已脱贫人口可持续稳固脱贫,协助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22个驻点村实现已脱贫人口可持续稳固脱贫,协助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实现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脱贫销号 

  已完成

  4

  “双万双联”活动

  组织400多名机关干部对接小微企业,深入实地走访,收集企业意见诉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已完成

  5

  文体活动

  组织开展“迎五一健步行”“区直机关羽毛球比赛”等活动。

  已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7.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咨询电话:02787678214

  附件:

                                                                                                           

  武汉市洪山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190604_255245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