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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政协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6-09-29 11:08

名       称:2015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5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日期:2016-09-29 11:08 来源: 字号:

2015年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6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

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区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区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三)负责区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究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四)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五)联系和指导区政协各联络组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人士,联系区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六)负责区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区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协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八)负责交流、联谊、广泛团结和对外联络合作,承办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负责区委分配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总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25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人,退休30人。

第二部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099万元,支出总计1,09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5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增加。支出增加5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1,09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万元,占本年支出83.17%,项目支出185万元,占本年支出16.8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1,099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97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0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其中:基本支出914万元,项目支出185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政协研讨和联谊会1万元;

2、政协各项会议28万元;

3、常委和委员视察经费103万元;

4、党建、文明、文史和设备购置及座谈会44万元;

5、仲裁委经费9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等发生变化。

(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等发生变化。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11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完成预算的119%,比预算增加15万元。其中:租车费  1  万元;燃料费   32 万元;维修费   43 万元;过桥过路费   3.5 万元;保险费   4.8 万元;出车补助费  1.4  万元;其他  6.3 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29万元,降低2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减少6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万元,降低17%;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降低1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国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1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减少30.7万元,降低2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1%。


第三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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