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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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政协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9-27 1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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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6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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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7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区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区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三)负责区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究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四)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五)联系和指导区政协各联络组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人士,联系区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六)负责区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区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协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八)负责交流、联谊、广泛团结和对外联络合作,承办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负责区委分配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总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在职实有人数27人,其中:行政27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人,退休36人。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39万元,支出总计113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40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增加。支出增加40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万元,占本年支出90.25%;项目支出111万元,占本年支出9.7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058.27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其中:基本支出1028万元,项目支出111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政协网站维护2万元。
2、委员视察、专委会活动、常委调研视察26万元。
3、《洪山文史》、调研课题经费4万元。
4、政协各项会议41万元。
5、委员学习、培训25万元。
6、文明创建、党建(纪检)经费10万元。
7、聘请法律顾问3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59.08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2.71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
(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6.48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为预算的25.64%,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28.9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辆。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为预算的28.99%,比预算减少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10台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燃料费和车辆维修,其中:租车费0.69万元;燃料费6万元;维修费8.8万元;过桥过路费0.6万元;保险费2.25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1.7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2万元,降低 78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 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2万元,降低78%,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国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10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7个,涉及资金111万元。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万元,比2015年减少33万元,降低 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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