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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团区委(区工委)

成文日期:2016-09-29 11:15

名       称: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部门决算
日期:2016-09-29 11:15 字号:

2015年度

 

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6928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全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在区青联中发挥核心作用;受党的委托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承担洪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区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等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

2、团结、教育和引导全区广大团员青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青年发展方向,在洪山“四个文明”建设中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调查研究全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参与制定并实施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并实施有关青年和青年工作的政策;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实施有关法规;配合政府处理、协调和督办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4、适应洪山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5、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在校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6、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培训、选拔、使用团干部;指导少先队组织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和推荐优秀青年人才走上重要岗位工作。

7、负责对全区青少年教育、活动、服务阵地建设的业务指导或管理;组织、指导全区青少年开展宣传文化或动;负责全区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评先表彰、宣传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管理青少年报刊读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8、开展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参与制定全区青年统战工作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组织全区青少年外事和区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负责青年统战的对外宣传工作。

9、指导、督促、检查部、委、局、乡、街直属团委、区直属团(工)委共青团的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1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总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2(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319万元,支出总计31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94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工作项目的增加。支出增加94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青少年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培训中心的建设经费。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31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占本年支出36.68%,项目支出202万元,占本年支出63.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319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青少年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培训中心的建设经费。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20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9%。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项目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志愿者工作经费7万元。用于洪山地区高校大学生志愿联盟日常办公、学习培训、专项活动等支出。(2)青少年教育工作经费20.5万元。用于法制宣传、讲座及专题研讨活动,寒、暑两假工作,关爱困难青少年、青少年空间运营、系列主题活动以及日常人员经费等支出。(3)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下拨给辖区九街一乡开展全年共青团相关工作的支出。(4)五四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五四会务、表彰及系列主题活动等支出。(5)关工委日常工作经费15万元。用于关工委日常工作、五老报告团工作、金晖志愿者网吧监督、老少共建系列活动、关工委全委(扩大)会以及人员经费等支出。(6)党建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全年党建和纪检相关工作支出。(7)青年联合会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青年联合会日常工作、会务及活动开支。(8)青春助力工程2万元。用于创业青年评选、表彰;创业沙龙、就业直通车活动;青年文明号等系列活动支出。(9)购买劳务支出4.5万元。(10)机动经费4.8万元。(11)基层团组织团建工作、活动经费7万元。用于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及两新团建工作、活动开支。(12)文明创建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支出。(132015年全省关工委试点单位工作会经费5.6万元。用于会议的组织和筹备相关工作。(14)青少年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培训中心建设经费27.7万元。用于中心桌椅、电脑等设备和固定资产的购买。(15)关工委全委会议经费4.8万元。用于全委会的组织和筹备相关工作。(16)青少年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培训中心建设经费34.1万元,用于中心的装修工程。(17)青少年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培训中心建设经费15万元,用于中心的图书采购。(18)青少年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培训中心平台建设经费16万元,用于中心“乐志网”平台的开发和维护。(19)关工委总结表彰大会经费3万元,用于会议的组织筹备和奖杯证书的购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7%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17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构建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本级及下属 0 个行政单位、 0 个参公事业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6.75 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 133 %。其中:

1.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200%,比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团市委的要求增加了出境培训的工作安排。

2015年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因公出国()团组1次,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2万元。学习台湾青年工作新思路境外培训团组 1个、 1人次;通过学习与交流 ,了解了新时期青年工作的开展方法与途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7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完成预算的173%,比预算增加2.9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保养维修费用增加。其中:租车费0.5万元;燃料费2.5万元;维修费3万元;过桥过路费0.5万元;保险费0.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应财务规定,没有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万元,增长12.5%,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增长2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2.7万元,降低270%。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按照团市委的要求增加了出境培训的工作安排,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应财务规定,没有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万元,较2014(同口径)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4年持平。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1231日,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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