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武农【2021】2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我区有3家农业经营主体符合银行贷款贴息条件,可享受贴息金额资金为137.80万元,现将贴息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9月28日起至2021年10月4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 87650156 严丽琼
附件:洪山区2021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明细表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洪山区2021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明细表
贴息企业 | 2021年可享受贴息金额(万元) | 备 注 |
126.01 | ||
中垦锦绣华农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8.20 | |
武汉豆香聚南苑食品有限公司 | 3.59 | |
合计 | 13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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