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洪政〔2015〕17号)规定,区政府办组织编制了《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要按照时间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二、承办部门必须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18年洪山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2018年洪山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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