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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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 |
成文日期:2025-02-19 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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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洪山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2024年,分局党组先后13次组织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其中专题研讨5次,努力提升领导班子理论思维和决策水平。分局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律教育。
(二)认真开展全会精神宣讲
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先锋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卓刀泉街道工程大社区等基层区域开展全会精神调研式宣讲,通过面对面谈学习体会、谈思想认识、谈落实举措,现场回答生态环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等形式,使全会精神得到广泛宣传。发动分局党员干部捐献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书籍143册,为社区困难家庭儿童办实事、办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取得实效。
(三)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2024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在行政诉讼中带头出庭应诉并发言,形成“应出庭尽出庭”“出庭又发声”的良好局面,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全市依法治市办工作安排、配合洪山区依法治区办开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实地督察,积极提供迎检资料,主动汇报工作情况。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优化审批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持续实施各项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措施。建立重点项目环评管理台账,主动提供环评咨询和跟踪服务。制定《洪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估流程及时限要求(辐射类)》,规范辐射类技术评估和一次性告知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分类分批小范围培训和现场帮扶指导等方式,开展帮扶工作10次,服务企业130余家,助力企业落实环评、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要求。创新服务形式,通过6期“小班课”形式,向70余家小微核技术利用单位经办人面对面讲解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材料、系统操作及注意事项,参训单位参训后办证均一次性过审,极大地提升了办事效率,在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保障核技术利用安全方面成效显著。
(二)提升包容审慎监管水平
1.完善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对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工作清单,从执法机构、执法装备、执法保障等五大板块进行发力,进一步完善案件询问室、装备储存室等规章制度,为行政执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我分局执法人员在武汉市生态环境执法练兵大比武中获得团体二等奖、2人个人赛二等奖、1人个人赛三等奖的优秀成绩。
2.创新环境监管方式。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安排专人紧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确保及时发现企业排污超标问题。按照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2024年,我分局执法471次,完成移动执法系统笔录数613次,积极开展排污许可、汽修等15个专项工作检查,不断提升辖区内环境质量。
3.认真落实包容审慎执法。一是积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意见。对非主观故意、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符合减轻、从轻裁量的处罚情形依规进行办理。今年共不予处罚10件,从轻、减轻处罚3件。二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决策会。共组织12次集体决策会,对22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决策。三是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全年共收到2份听证申请,其中1件于听证后经集体决策不予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其中1件考虑到当事人生活状况困难,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和解,同意当事人延期缴纳,最终执行款于年底缴纳完毕。
(三)重视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对近三年被处罚的企业及自然人,有针对性地宣传信用修复制度。落实“两书同达”机制,根据企业信用修复需求,主动使用并完善了信用修复告知书,详细介绍信用修复流程;二是加强信用修复服务的主动性。为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2024年对24家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提前中止行政处罚公示。三是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辖区内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系统的企事业单位数量共214家,与2023年相比,蓝标企业增加了28家,黄标企业减少了5家,黑标企业减少了1家。
三、提升生态环境法治效能
(一)强化行政复议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2024年成功办理复议案件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共涉及2个案件。一是某小区业主请求我分局履行法定职责处理高架桥噪音扰民一事,属于群众关切,诉请持续时间长的重大疑难事件,经复议机构审查后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请求,肯定了我分局已经履行统⼀监督管理的职责;二是王某某请求确认我分局作出的信访回复违法复议案与就该问题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为反映底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的相关问题,是近年来全市信访投诉较多的问题之一,经充分收集涉及该问题的职责分工证据,最终复议机构维持了我分局的回复决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创新案卷评查模式,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根据《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铁卷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我分局确定了2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相对固定的人员作为案卷评查人员,创造性开展案卷评查初审和终审双把关模式,制定审查单,逐一描述案卷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2024年,共通过双把关模式审查22起案件。全年四个季度,我分局案卷评查分数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中均名列前茅。
(三)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印发《2024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洪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活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普法工作要求;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在广八路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在河湖保护讲学研讨会中,为师生解答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实务问题;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贯培训会;国家宪法日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处理》专题讲座。
四、主要问题
2024年,我分局法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治建设需更加深入。全局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性和执法监管的规范性上还有待加强;三是执法队伍需提升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新转隶同志在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的业务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我分局在法治建设上还存在不足,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合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疑难案件中的智库作用,建立常态化法律咨询机制。进一步加强文件管理,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政策合法合规。创新普法形式,通过"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增强自主学习和研究能力。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完善重大案件“双审查”模式,每季度总结案卷质量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要求,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把“两高一低”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配合生态环境准入动态更新,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三级政策制度衔接。落实好各项审批事项服务,运用好各惠企政策和优化措施,保障好重点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顺利落地。
中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党组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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