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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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3-21 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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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洪山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1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供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建成高品质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区提供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抓依法治国工作的组织与推动实践。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部署、协调。今年我区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重在三个强化:
1.强化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和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发2021年度学法目录,相关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解,2021年度已举办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应急条例、预算法等8场会前学法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轮流研讨、交流分享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尊法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升用法本领。
2.强化考核。坚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区“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指导开展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绩效目标考核挂钩,落实部门负责人年度“述法”考核,提高法治建设在依法治国成绩单中的比重,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3.强化审查。全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71家单位、部门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达到100%。法制工作机构或专、兼职法制人员承担本部门法制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建议并纠正,促进本单位依法行政。
(二)支持立法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建议工作。聚焦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对《武汉市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的实施评估工作,认真倾听单位、群众、行政相对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修改意见,并向市人大、市司法局反馈。
2.优化制度,提供法治支撑。全过程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编印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文件汇编,在全区召开专题培训会,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廉洁性评估等环节,全程参与指导把关。2021年全区制发5件规范性文件,完成市级备案5件。落实“清减降”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2015年到2021年制定的以及2015年以前制定的到2021年前还在沿用的所有行政类文件摸底造册。经认真研究,对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示。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涉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经统计和审查,目前我区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的文件。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向全区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拟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根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要求,报经区委同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已经完成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程序。
4.实行政府重大决策法制审查机制。我区将政府决策法制审查“关口前移”,扩大覆盖面,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严把法制审查质量关。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审查制度。确保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协议签订全部经过法律专家和法制审查机构的论证和审核把关,用法治思维解决区政府重大、复杂及历史遗留问题。区司法局局长全程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全程参与区政府重大项目。2021年度,专门机关法制审查区政府重大决策、拟签订协议文本达99次,有效降低政府决策风险,提升决策合法性与科学性。
(三)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四办”政务服务再提速。今年,我区区级共认领业务办理项1653项,“四办”比例情况为:马上办86.62%、网上办97.15%(全程网办92.8%)、就近办92.36%、一次办100%(零跑动93.04%),全面达标。在全区投放45台自助政务服务终端,提供服务便民事项262项(其中有40项正在完善中)、审批事项60项。全年为企业群众提供自助政务服务61394件。政务服务事项总法定时限37721个工作日,总承诺时限4047个工作日,时限压减比例为89.27%。
2.政务环境再便捷。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增强群众、企业办事体验舒适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取消行政许可6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全脱钩。清理证明事项,严格对照上级文件,对我区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中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全取消。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制定《洪山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第一批)》,共梳理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1项。制定《洪山区“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梳理60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清单,其中取消审批6项,审批改为备案3项,优化审批服务27项。目前各项改革清单均已得到有效落实。全面推行“210”工作标准,即开办2个环节、1天内办结、零费用(免费赠章)。政务中心5楼大厅开设“一事联办”专区,设置了“一事联办(企业登记)窗口”,实现企业开办、变更和注销事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同窗出件”的联办工作机制,提高了企业人员的办事体验。
3.市场环境再开放。对照省级发布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编制我区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清单于4月份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在政府网站对外发布。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17号)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文件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核定企业经营范围上实行“非禁即入”。推行“容缺办理”和“审批慎否”机制,对市场主体准入更加包容,2021年运用清单办理事项9160件。将企业开办、企业变更登记审批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办结、零收费,70%的事项可以当场办结,同步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税务Ukey。
4.法治环境再纯净。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细化28条工作内容。全面推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努力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与司法密切相关的营商环境指标,强化专业审判团队建设,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破产清算类案件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重点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着力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涉众金融犯罪案件10件,切实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全区各政法机关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主动走访服务辖区企业,编印涉企法律手册,开展“企有所呼 我有所应”园区行活动,做好辖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5.诚信政府建设再深化。2021年继续加大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传力度,坚持清欠工作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实行拖欠账款动态清零;认真贯彻落实新版《湖北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夯实三项制度基础。一是在湖北省政务网官网上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各执法单位将本单位行政执法三张清单、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处罚裁量基准以及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平台互通互容。制发《关于推动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升级改造对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通知》等,推动云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融合发展。二是27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配备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1211台,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的目录,明确第一责任人和专门工作机构,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查率100%。组织全区29家(含街道)行政执法单位850人次参加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96.94%。
2.突出案卷评查重点。将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执法领域列入案卷评查重点。在2020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共评查全区174本案卷,量化评分并排名,向全区通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一对一”向执法单位发放《案卷评查建议书》共27份,反馈执法案卷问题,全面自查、举一反三,促进各执法单位严格标准。
3.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提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对在行政复议、投诉等中发现因执法行为不规范而导致问题的单位点对点、事对事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责令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妥善处理投诉件。一是依法办理市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件,以投诉件的办理来督促执法部门厘清本部门执法事项清单,监督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投诉件。深入一线实地督查。到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站区办等重点执法单位进行执法监督,畅通案卷评查、行政复议、群众反映等途径发现问题的渠道,一对一反馈和督促整改。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出台,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完成“八五”普法规划。注重普法责任制依法治理,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区71家普法成员单位完成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申报工作,将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注重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参与武汉市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参考率达到97.27%。启动2021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注重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大学之城建设,开展“法治高校行”系列活动。培育普法品牌,持续扩大普法动漫形象“洪小法”影响力。设计制作“洪小法”表情包、软胶笔、迷你风扇等实用贴心的普法宣传产品。发挥新媒体普法平台作用,综合运用“洪山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定期推送普法动态、法律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2021全年,“洪山普法”微信公众号更新78期192篇,今日头条号更新46期,抖音号更新61期。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解优势。调解组织架构不断完善。我区现有10个区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180个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以社区(村)调委会为基础,以街(乡)调委会为骨干,以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以区、街(乡)、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为纽带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密切配合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以上调解委员会共配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361人,其中专职60人,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网络,调委会建设不断延伸。深化新领域调委会建设,先后成立了卓刀泉虎泉大市场等三个商圈调解组织。2021年对融创智谷、创意天地等六个园区调解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2021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9890件,运用“1+5+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85件,其中,涉企纠纷165件,涉案金额达7千余万元。各行业调委会、街调委会与法院、法庭形成联动,经司法确认的调解案件83件。
3.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职能。运用行政复议机制,倒逼规范执法。我区将行政复议纠错率作为行政执法评议的重要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倒逼政府部门规范行政行为。2021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9件,受理118件,办结129件(含上年度结转的9件),法定期限办结率达到100%。已审结的129件案件中,维持的41件,调解终止结案31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20件,不予受理10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或责令履行27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为20.93%。通过严格的审查,有效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行政复议调解简便、高效地解决行政纠纷31起。
(六)科学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规范依法行政
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今年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170件,办件满意度达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加强行政监督。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等监督机制作用得到积极且有效发挥。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升政府应急反应能力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编制完成我区《洪山区事故灾难应急响应导则》及11类、3个领域的区级预案。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加强应急预案日常管理,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登记31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专项演练50余次,以进一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发挥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在突发事件处置中需要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在应急预案中应考虑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的需要,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对我区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投入资金约600万元,积极开展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整体遵循“政府主导、普查办统筹、行业部门负责、第三方补充、技术支撑单位监督”的原则,充分挖掘并有效整合既有资源,引进以区属国有平台为主体的技术团队和以地质大学教师组成的专家团队。填报应急调查系统数据2403条,完成25座市政桥梁、37.4公里水利工程、5处火源点的数据调查,为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1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4个。摸清社区隐患底数。在62家社区先行试点,开展风险源点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完成“七个一”(一张图、一本账、一套表、一套规则、一个方案、一堂课、一份报告)的清单,排查整治形成闭环,着力提升社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开展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整合各类应急队伍12支416人,完成救援任务20余次。开展专题培训7场,参训人员500余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也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对照最新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各单位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及主动性不一致,导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平衡。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贯彻落实的标准不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还未能做到放管结合与并重,未能把更多的事前审批行政资源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四是落实政务公开意识还要进一步增强。个别单位政务公开意识有所欠缺,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处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方式比较简单。五是法治宣传方式和内容还要进一步丰富。个别单位普法方式创新不突出,普法内容与洪山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对重点领域的普法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筑牢依法行政保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按规定做好清理评估。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复议监督和社会监督。对标先进,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突破,通过法治督察和法治政府创建双向发力,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职。
(二)从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争取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成绩单中的比重,将日常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实行季度考评打分,增强考评的常态化、科学性和督导性作用。督促全区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100项指标体系,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落实。强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素养和能力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云平台应用等业务培训力度。创新执法形式,多开展柔性执法,杜绝暴力执法等执法现象的产生。
(三)推动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合力。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落实探索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内容,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提高问题发现能力。与此同时,加大事后失信惩戒力度,提高重点领域违法成本。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依托公示系统,对重点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以及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实施集中公示、重点曝光。
(四)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丰富创新普法重点和普法形式。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整合全社会力量,增加普法经费投入,打造普法品牌,引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深化区情认识,努力把握发展规律,深入宣传与促进洪山“大学之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普法对象上,突出一以贯之的普法重点对象,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在重点内容上,凸显优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等内容;在宣传形式上,深化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等,力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全局。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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