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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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2 16:53 |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4/content_70207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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