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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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拟注销《麻精药品购用印鉴卡》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
关于拟注销《麻精药品购用印鉴卡》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武汉市梧桐妇产医院等16家医疗机构:
经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核查,你单位已处于注销、停业状态或转至其他区,但麻精药品购用印鉴卡过期未延续,违反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湖北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注销你单位《麻精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决定,现将拟注销《麻精药品购用印鉴卡》处理决定告知书进行公告,公告期:30日,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的规定,可以在公告期满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同时,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请在公告期满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附件:拟注销《麻精药品购用印鉴卡》的16家医疗机构名单
联系电话:027-65397303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9号政务中心8楼801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