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1月14日至12月14日,洪山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对武汉城市东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武汉恒信嘉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海中汇石油大洲加油站等9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告如下:
一、九家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执法人员对9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共查出隐患和问题
39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武汉城市东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泛悦城)
1.消防控制室电源控制装置未置于自动方式;
2.防烟过滤器已过期;
3.消防控制室部分配电箱无安全警示标志;
4.配电室电工绝缘手套过期未检验;
5.配电室门口旁设有快递集散货架。
(二)武汉恒信嘉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展厅一处安全出口无疏散指示灯;
2.车间一处疏散指示灯被遮挡;
3.消防器材无近期检查记录,一处消火栓水带盘卷不规范,一处缺失水枪头;
4.调漆间无可燃气体报警器或强制通风措施;
5.仓库内稀释剂、油漆等与其他物料混放;
6.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缺失双重预防职责部分。
(三)新海中汇石油大洲加油站
1.卸油口停用静电释放器未贴标识;
2.通气管干燥剂盒密封不严;
3.人孔井内进油口未静电接地;
4.配电室缺少“当心触电”安全标识;
5.配电室内应急灯脱落,控制柜进线处密封不严。
(四)鸿泽润锦和平加油站
1.人孔井内缺少物料标识;
2.配电柜内缺少挡弧板;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需完善。
(五)中石化先建中环加油站
1.卸油口使用铁制工具;
2.操作井物料缺少物料标识;
3.通气管缺少一个开关状态标识。
(六)道达尔先建交通服务站
1.28号枪加油管道龟裂;
2.1号人孔井液位仪接线盒未进行防静电接地;
3.加油区域同便利店之间缺少分隔标识。
(七)武汉万科金色城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洪山万科广场)
1.配电室使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未采用称重方式检查,未张贴使用说明;
2.配电室缺一次系统图,现场未张贴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未按照GB/T29639-2020标准进行修订,演练记录缺少评估记录。
(八)武汉创纬精工有限责任公司
1.空气储罐压力表未检验;
2.一楼车间内个别灭火器过期;
3.一楼配电箱无安全警示标志,下方堆放有杂物;
4.一楼安全出口指示牌不亮;
5.二楼一处物料堆放未保持墙距;
6.未见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资料,基础台账有待完善。
(九)武汉上源光电配件有限公司
1.设备使用后防护门未关闭;
2.个别机床调机、检测过程未停机;
3.氧气瓶、氩气瓶存放处未张贴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
4.配电箱无安全警示标志;
5.责任制缺少操作工、维修工等工种的责任内容。
二、检查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九家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安全生产基础科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洪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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