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公示
为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保障财税政策的有效执行,提高有关行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18〕3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武财监〔2018〕294号)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的规定,洪山区财政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根据《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政规〔2017〕54号)、《洪山区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洪财〔2018〕7号)规定,2018年4月28日,经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洪山区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随机抽取,确定洪山区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对象为: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梨园小学、武汉市梨园中学、武汉智通联合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人员
根据电脑随机匹配原则,检查人员从区财政局拥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中抽取,共8名,分别为:高宜、卢雪青、邓芳、韩玲、梅萍、容文革、桂敏、夏必婧。
三、检查内容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规定,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质;核算是否真实、完整、规范;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收支是否符合规定;
2、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项目经费的现象;
3、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和财经制度落实情况、“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资产管理、三重一大等内容;
4、检查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对被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罚,发现重大问题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从严进行查处。
四、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为2018年5月至9月底,由洪山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严格按财政监督检查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局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或线索。
联系电话:87406835
特此公示
洪山区财政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