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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财政局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日期:2018-09-05 16:05 来源:区财政局 字号:

洪山区财政局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依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18〕3号)要求,并按照《洪山区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洪财〔2018〕7号)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程序的要求,我局监督科联合法规科、会计科、教科文科、行政政法科、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对1家代理记账机构、3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

  通过洪山区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随机抽取,确定洪山区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对象为: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梨园小学、武汉市梨园中学、武汉智通联合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检查执法人员共8名,分别为:高宜、卢雪青、邓芳、韩玲、梅萍、容文革、桂敏、夏必婧。检查执法人员于6-8月,分别对4家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通过座谈了解、查阅账簿凭证、核实资料等方式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个别单位记账凭证的制单、审核、出纳、记账、会计主管的签字为“系统管理员”或者无签字人员。会计凭证要素不全。

  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少数外购货物已符合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入账标准,被查单位未将所购货物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管理。

  三是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个别原始发票内容填写不全,个别费用支出缺少必要的附件。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对被查单位提出了整改的要求,并从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今后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效果,全面提升代理记账机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洪山区财政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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