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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8-09-29 15:30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29 15:30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20189月20

  目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电子政务、信息化和数字化综合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推进区委、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和城市数字化的建设与发展决定。

  2、组织编制辖区电子政务及数字化综合管理工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区级电子政务网络应用系统及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的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4、负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负责网上政务公开的技术支持、监督和管理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办理网络、媒体、领导签批等反映的各类涉及辖区问题的信息工作。

  6、负责全区“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数字城管”等数字化管理项目的技术支持。

  7、负责全区数字化城管的协调、管理工作,制定城市数字化长效综合管理监督、考核与评价方法,建设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负责对全区各单位履行城市数字化综合管理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

  8、负责对区直各部门、街乡开展电子政务及城市数字化长效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咨询宣传、技术交流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没有纳入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总编制人数29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人数28人,其中事业28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2,13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4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3万元,占本年收入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655万元,占本年收入3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万元,占本年支出28%;项目支出1,550万元,占本年支出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8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3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拨款较2016年增加258%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3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较2016年增加25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5万元,占9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50万元,占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187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8%。主要是有一笔追加预算资金2017年执行率为0(用于全区政务网络全覆盖和升级提速项目建设),因为该项目201712月招标,中标通知书20181月下达,当年无法完成支付,导致资金结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588万元,项目支出89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区网络系统运行维护项目321万元,以保障全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接警平台人员经费及平台系统运维费201万元,以保障全区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和24小时值班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网络升级改版项目101万元,以顺应当前政府网站建设需要,促使政府机关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国产化二期项目240万元,以响应国家信息安全自主可控发展战略、顺应深化改革简政提效、带动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2,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目前还没有参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两项支出预算没有执行;二是用于全区政务网络全覆盖和升级提速项目的预算资金,因该项目201712月招标,中标通知书20181月下达,当年该笔预算项目没有执行。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51,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万元、津贴补贴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万元、绩效工资3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退休费6万元、奖励金2万元、住房公积金42万元、提租补贴8万元,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生产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为0;公用经费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1万元、维修()1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等支出为0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本级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正常使用,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1万元、维修费3.97万元、过桥过路费0.03万元、保险费1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万元,降低40%,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降低40%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863万元。我单位围绕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推进项目实施,据实完成各项任务,全力服务全区发展建设。

  ()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全区网络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2万元,执行数为321万元,完成预算9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全区网络安全进行扫描检测,保障安全管理;二是日常对全区网络硬软件24小时及时维修,三是培训全区网络工作人员。

  接警平台人员经费及平台系统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1万元,执行数为20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城管平台系统和城市留言板系统24小时值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城管平台系统的全年维护及升级。

  网络升级改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万元,执行数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以顺应当前政府网站建设需要,促使政府机关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

  国产化二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执行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以响应国家信息安全自主可控发展战略、顺应深化改革简政提效、带动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31日,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外出使用;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全区政务网升级改版及信息公开工作

  2、“一网、两平台、多系统”电子政务架构的建设

  3、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体系

  4、城管平台系统和城市留言板系统规范运行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机关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公开咨询电话:027-8767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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