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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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8-09-30 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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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部门决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或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创新型城区建设及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研究拟订洪山地区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工业、通信、文化创意、动漫、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
3.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制定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全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
4.组织拟订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组织制订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全区民营科技工作。
5.负责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学事业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科技投融资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多渠道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6.负责全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科技孵化器发展规划、协调、服务和管理。
7.负责与辖区高校院所的区校科技合作,归口管理全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重大科技项目方面的智力引进工作。
8.负责管理全区技术市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全区科普工作规划;指导、规范技术交易行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组织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专利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在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工作;负责专利统计工作;管理专利资助资金;组织开展全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10.指导、协调各街乡、各行业和区直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推动科技兴区工作;负责科技进步考核申报工作;统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调节日常经济运行,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的有关工作。
12.依法负责全区电力规划、发展及行政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日常电力运行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3.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布局调整,指导全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制订工业产业和空间发展规划。推进全区都市工业园区产业转型与升级。监测、分析园区经济发展动态,推进落实区域工业经济年度目标。
14.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研究策划产业链、企业群的发展,归口管理和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15.负责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管理。
16.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承担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组织指导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企业产业配套协调能力。
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5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
纳入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洪山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2.洪山区科技信息与科技金融管理办公室
3. 武汉市洪山区信息产业办公室
4.武汉市洪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5.武汉市洪山区驻武钢地区综合服务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总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8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8人。
第二部分 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457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5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为2017年度新增单位,由原洪山区科学技术局和原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局两个单位合并成立。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7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万元,占本年支出15%;项目支出12343万元,占本年支出8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7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5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为2017年度新增单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7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为2017年度新增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8万元,占7.33 %;科学技术支出,占76.0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0.6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占0.4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占14.59 %;住房保障支出,占0.9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457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45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230万元,项目支出1234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部门项目资金183万元,如:1.购买劳务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长期聘用合同工劳务;2.聘请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费用;3.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平台建设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科技园区建设及打造众创空间平台建设等工作;4.科技信息金融管理办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管理工作,推进全区科技和金融结合创新,开展对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跟踪、评价与交流工作等;5.技术市场办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区校科技合作工作,全区科学技术、重大科技项目方面的智力引进工作;6.工业名特优产品国内、外市场开拓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工作企业投资、技改项目调研,进度跟踪,市级部门项目现场巡查等工作,投资目标月调度工作;7.工业安全生产调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两化融合系统”网络维护、保养等;8.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公益培训,中小企业管理咨询诊断,中小企业洪山在线服务网络平台维护管理,中小企业信息资料库建设,中小企业分类信息库网络平台建设与维护;9.品牌及著名商标建设工作经费0.4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各项会议费、宣传费,项目建设运行交通费、工作协调经费等;10.民营经济调查专项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项调研、开展民营经济企业问卷调查等工作,宣传贯彻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法规、印刷宣传资料,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协调;11.区经济目标运行调度0.5万元,主要用于区级主要经济目标运行调度会议,开展目标预测、分析、预警、预判,定期通报目标完成情况,协调有关目标单位和相关部门,确保目标进度;12.推进新型工业化协调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十二五”期间工业工业强市战略、推进“6+3”区域新型工业化综合协调工作,市级新型工业化年度各项目标协调工作;13.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19.6万元,主要用于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的服务协调、宣传及推广,示范基地主要园区建设协调;14.企业精准服务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区级领导对“七个一”挂点企业的精准服务、直通车服务;15.文明创建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培训、学习工作等;16.后勤保障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17.党建工作经费(含纪检)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结对共建、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基层党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七一”组织党员活动经费;18.精准扶贫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科经局开展“三万”对口扶贫工作;19.维稳经费20万元;20.机动经费10万元。
(2)专项资金12160万元,如:1.众创空间建设补助91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和3W孵化器水电改造、电力增容、装修工程及运行补助等;2.2016年春风行动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238万元,主要用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利息补贴,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增强盈利能力;3.2017年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1941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强基工程的实施、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4.博士后工作站资金补贴30万元,主要用于将博士后工作纳入本地区高层次人才工作中,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造就一批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复合型人才;5.洪山区新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经费185万元,主要用于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扩大就业渠道,对本区域内优秀民营科技企业、民营文创企业及优秀青年企业家进行奖励;;6.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9485万元,主要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7.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9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综合利用、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品牌建设、“小进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0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1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本级及下属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为预算的1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2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费用未列入部门预算,经批准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时,追加单位此项支出。
2017年因公出国(境)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2万元。其中:住宿费0.4万元、旅费0.4万元、伙食补助费0.1万元、杂费1.1万元。主要用于赴台经贸交流与合作团组1个、1人次,通过开展对台招商工作,拜访对我区有初步投资意向的保险、医疗公司,进一步宣传区情及招商优惠政策,争取项目在我区落地;参访我区对口联系的苗栗县三义乡,推进双方项目合作,深化友谊。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12万元,主要用于5个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其中:租车费1万元;燃料费5万元;维修费3万元;过桥过路费1万元;保险费2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严格执行新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销。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为2017年度新增单位。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绩效自评结果
无。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万元,比2016年增加4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为2017年度新增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加快推进“创谷”建设:提升联想星空”智慧谷园区品质规模,入驻企业达到30家;支持武汉创意天地申报武汉“创谷”;烽火创新谷入驻企业达到35家。
2.新增各类众创空间5家,新增入孵企业100家,扶持初创型科技企业100家,组织创新创业活动100场。
3.技术合同成交额达60亿元;新增产学研基地6家。
4.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学之城示范区建设等工作达标。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行政、事业单位上述项目外的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各项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反映用于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指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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