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成文日期:2026-06-04 08:30

名       称:关于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辅导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辅导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6-04 16:00 来源: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字号:

各科技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洪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率,现就2026年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经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备案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

二、支持标准

对每年参与辅导洪山区内科技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经提前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按照政策给予支持。

三、备案截止时间

2026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备案截止时间为20266月30日;提交本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纸质资料截止时间为2026111日。

四、备案材料

1.备案科技服务机构须在备案截止时间提交备案信息表(盖章电子版),在高企申报截止前按月进行辅导高企合同备案更新(电子版)。

2.本年度高企申报时间截止之后,科技服务机构须提交本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纸质资料1份,材料内容包括科技服务机构备案信息表(盖章)、营业执照及辅导高企合同原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辅导高企存在企业迁移情况的,还需提交经企业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应变更证明

五、其他要求

1.只有经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和辅导高企合同才能享受政策支持,本年度高企申报截止后不再接收辅导高企合同备案,科技服务机构须及时提交本年度备案纸质材料;

2.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应按国家、省、市、区本年度有关高企申报认定的相关要求,为服务对象企业提供高企申报服务,按时间节点完成注册、申报工作;

3.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应不定期提供企业的高企申报准备工作情况,如有变化,须及时上报,以确保区经科局掌握企业申报动态;

4.科技服务机构应协助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企业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及评价工作(网址:zjtx.miit.gov.cn);

5.科技服务机构应按时提交备案资料,并确保备案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恶意串通、弄虚作假,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凡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即行追回资金,纳入机构诚信失信名单,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科 杨杰 87678380

附件: 洪山区科技服务机构备案信息表

          


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66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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