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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洪科经〔2017〕19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7-06-15 00:00

名       称:关于对区人大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03号人大协办案的回复

关于对区人大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03号人大协办案的回复
日期:2017-12-26 15:16 字号:

  区民政局、卫计委:

  尊敬的刘玉梅、孙先明等24名代表在第十四届区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省医养康复中心项目和扩建区中医医院的建议》已经区政府办转我局协助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议案办理专班,能源电力科具体负责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与贵单位汇报。

  康复中心和中医医院项目是事关民生福祉的绿色项目,对洪山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幸福生活和美好向往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并能提升完善我区的服务功能。两项目施工用电问题我局将做好贴身服务到满意为止。但需要您配合一些事项,我们即可按您的要求办理施工用电手续。

  需您配合的事项如下:

  1.用电申请报告(说明新建项目名称、地址、总建筑面积、用电需求等有关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立项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6.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主管领导:金  龙   联系电话:87374370

  分管领导:熊岳伟   联系电话:87678166

  经 办 人:秦  军   

     

      

                           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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