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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洪科经〔2017〕20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7-06-19 00:00

名       称:关于对区人大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区人大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7-12-26 15:17 来源: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字号:

  尊敬的郭代雄、张三佬、周利代表:

  你们在区人大第十四届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的建议已经区政府办转我局进行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议案办理专班,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问题。现就办理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问题,实施能源环境综合治理,解决碳排放超标问题,实施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使用提供基础。区领导及各相关部委办局对此相当重视,就此提案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领导指出:要以抓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为契机,全力推进建议案的办理,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能力,确保我们的天蓝、水清、气洁,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畅通无忧,为洪山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生态保障。会议强调公务事业人员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提供示范引导作用。

  二、政策引领,规划先行

  区人大第十四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作为018号建议案,该建议案涉及6个方面的问题,涉及9个责任部门。区政府出台了《洪山区2017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的通知,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分别规定了进一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继续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各个责任部门按职责认真对应,譬如:区发改委从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宏观统领,指出项目的建设都要相配套的建设充电桩;国土规划部门在实施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规划过程中详细规划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以此保证充电桩基础设施的建设。科经、环保、财政、城管、建设、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从财政资金、政策支持、企业创新等方面都拿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发展。

  三、搭建平台,做好服务

  洪山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是保障。我局积极支持民间投

  资,助推更多项目落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给出了具体的政策保障措施。与此同时,我局通过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产业扶持和创新创业政策,统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支持企业技术进步,设备改造,引导企业向智能制造、柔性制造、绿色制造方面发展;助力银企融资交流合作,公共服务项目采取PPP模式等形式解决资金瓶颈问题。既帮助解决了政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的问题,又帮助了企业实现盈利,助推企业发展。

  以上即是我局对您的“关于加快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案的办理情况。

  妥否。

  另附: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区科经局编印)

       主管领导:金  龙    联系电话:87374370

       分管领导:熊岳伟    联系电话:87678166

       经 办 人:秦  军

                           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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