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洪科经〔2017〕1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7-01-06 00:00
名 称: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2017年部门(钢服办)预算的批复
钢服办:
根据《洪山区财政局关于2017部门预算的批复》洪财[2017]1号文件,现对你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一、预算收入
核定你单位2017年预算收入40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45万元,其他各项收入/万元。
二、预算支出
核定你单位2017年预算支出40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7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26.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万元;项目支出45.75万元。
三、预算管理
你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经批复的部门预算,强化收支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预算内外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项支出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定额标准执行,不得随意突破和调整预算。
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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