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部门 >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文       号:洪科经 [2017]3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洪山区科技和经信局

成文日期:2017-01-11 00:00

名       称:洪山区科经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洪山区科经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17-12-27 10:20 字号:

  为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洪政[2016]20号),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洪山区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局职责,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科经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局长金龙任组长,副局长熊岳伟任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科室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能源电力科负责总协调。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工作,狠抓责任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总量控制

  配合参与研究制定《洪山区“十三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考核办法》,配合开展有关行业总磷、总氮排放调查工作,逐步摸清总磷、总氮排放底数,持续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建立企业环境信用体系

  配合协助实施《武汉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协助有关单位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诚信工业企业和科技企业采取奖励性环境管理措施,对环保不良的工业企业和科技企业采取惩戒性环境管理措施。2017年底前,配合有关单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财政支持、政府采购、银行信贷、上市融资、评优评先认定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优化空间布局

  (1)合理确定发展空间布局。配合协助有关单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通过推行高耗水行业用水先进指标和限定指标管理、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总量控制,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2)科学规划水域控制范围。配合协助有关单位调整水域周边的产业结构和布局,禁止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在水域规划控制范围内选址。2017年底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关闭、停办、迁移、转产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

  2.严格环境准入机制

  配合协助有关单位禁止引进新建钢铁、有色金属、造纸、氮肥、印染、制革等高污染项目;转型升级的工业企业须向青菱科技产业园区集中,原则上不支持、不鼓励园区外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禁止审批向湖泊河流等封闭水体排污的建设项目;配合有关单位对无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或相关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可能造成污水直排的项目实施限批、缓批。

  3.调整产业结构

  (1)推动污染企业退出。三环线内,工业项目“只出不进”,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现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2)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武汉制造2025行动纲要》有关要求,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区域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4.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配合协助有关单位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要求以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行业(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配合对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环评须着重进行清洁生产分析,原则上应采用国内先进生产工艺,达到行业清洁生产二级水平(国内先进)。

  (四)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1.推进水循环利用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水平,2017年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2020年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

  2.提高用水效率

  (1)建立用水效率评估体系。配合协助有关单位落实万元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  

  (2)抓好工业节水。积极做好工业企业和科技企业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和用水计划考核的宣传工作。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节水技术改造。

  (五)实施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配合有关单位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科技企业排污信息公开。企业要提升守法意识,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重点企业要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青菱科技发展产业园、北港工业园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相互监督治污成效,共同承担治污责任。

  (六)健全保障措施和机制

  1.推进技术研究。

  充分发挥洪山科技资源优势,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水资源、水环境领域科学研究。加强生态流量、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城市水环境容量等具有地域特色的环境问题研究。

  2.发展环保产业。

  整合科技资源,鼓励相关企业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关键技术、污水处理集成技术、环境监测技术、污泥与淤泥资源化利用成套技术、水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开发相应的技术设备并形成产业化。

  配合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水污染防治其他方面的工作。

  三、责任追究

  工业企业和科技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各部门要求履行水污染防治的企业主体责任。若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业企业和科技企业,受到相关部门查处或追究责任的,我局将取消对其的各种政策支持。

    

  联系人:秦军

  联系电话:87678122

  联系邮箱:2026149174@qq.com

             

                            洪山区科技和经信局

                             2017年1月11日

附件: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171227_255838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