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政府督查室的安排,2017年下达我局承办的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共计4件,其中区人大议案1件(协办)、区人大重点建议1件(协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承办任务分解见附表。
为做好2017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办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议案办理工作,是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密切人民群众关系、构建和谐洪山的有效途径。为此,区科经局成立以局长金龙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责任制。
(二)按期办复,确保质量。各承办科室要认真抓好落实,要将议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务必实现办复率达到100%,与代表的见面率达到100%,代表对答复意见的满意率达到100%的办理工作目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以上目标的完成。
二、责任分工
2017年议案办理工作将纳入全局绩效目标管理范围,以确保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任务的如期完成。由局办公室根据人大议案、代表建议的内容,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拟订工作方案;局领导召开专门会议,交各承办科室办理,科室之间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三、工作措施
(一)制订方案,明确责任。每件议案的办理工作明确由局长或1名副局长分管;各对应责任科室负责具体办理,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在5月10日前书面(含电子版)报局办公室。
(二)跟踪督办,狠抓落实。6月10日之前,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各承办科室办理议案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6月15日之前,各分管局长和承办科室要完成走访代表的工作,征求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回复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100%;6月25日前,各科室将议案办理情况书面(含电子版)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区人大、区政府相关部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议案办理的日常跟踪督办工作。
附件:洪山区科经局2017年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承办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一览表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