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部门 > 区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文       号:

信息分类: 教育

发文机构:洪山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4-10-28 15:51

名       称:关于申报洪山区2024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申报洪山区2024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4-10-28 15:51 来源:洪山区教育局 字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武汉市洪山区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报市区职改部门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也可申报,申报时还应提供审批手续。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渠道

(一)公立学校

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报区教育局、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

(二)非公立学校

在我区非公立学校工作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报区教育局、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

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学校推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申报。其中,中央在汉单位(含部属高校附属学校)必须到省职改办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后,方可在我区参加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中级教师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5号)和洪山区教育局关于教师交流相关政策执行。具体评审条件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sbpstj/202008/P020200820555096699222.pdf)。中级教师职务不实行破格申报。

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因工作需要,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及以上,达到一级教师申报条件后,可申报转评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应填写《非本系列职务平级转评本系列(专业)职务审查表》(附件8),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区职改部门审核。

四、申报数量控制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单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填写《2024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情况核定表》(附件2),经主管单位和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申报。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

五、申报专业目录

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申报人员根据《武汉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申报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专业进行申报,并与水平能力测试学段学科一致。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和评审条件,从专业目录中选择申报学科,按规定填报和提供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市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二)单位审核推荐。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身份、岗位、工作经历、教学课时量、业绩材料等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申报人原件核查申报材料,确认申报对象符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且无禁止性申报评审职称的情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用人单位应成立由本单位领导、一级及以上教师代表、相关业务或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议组,制定不低于或高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将推荐结果和推荐对象的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附件4)、近5年课表(本人周课表)、聘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课时量统计表(附件5)、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6)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评审表上“单位意见”栏,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出具《单位审核公示情况报告》(附件7)。凡用人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未按程序公示推荐的,一经查实,取消职称申报推荐资格,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区级审核。区教育局、区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审核单位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对个人申报材料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区集中审核受理点审核。

(四)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使用。2022年至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可用于2024年度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测试的学科、级别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专业)、级别相一致。

七、申报方式、内容与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流程

1)申报人于2024116日~1112日登录网址http://59.175.218.201:8501,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准确上传附件,推送至单位审核。

2用人单位于20241115日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材料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2.有关要求

1)网报时“从事工作岗位专业”栏选项选“通用”(即正常评审)。基本信息页面中,现工作岗位在编人员填写专技岗位等级,非编人员按职称填写(一般填写二级教师),行政职务栏必填(如无党政职务填“无”,不得为空)。任职资格信息页面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栏填写任教学段学科(学段选填高中、初中、小学或幼儿园,不要写“中学”或“中小学”;学科按专业目录中的学科填写,所申报的专业应与水平能力测试学段学科一致)。

教育经历、工作业绩、业绩成果页面填报完成后,附件上传页面应上传盖章扫描的教师近5年课表(本人周课表)、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附件4)、聘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课时量统计表(附件5)、义务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专职交流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审核公示报告(附件7)。

2)网上申报录入信息及上传附件必须准确真实,并与提交的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及其它纸质评审材料一致。

3)申报人及各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审核,逾期将无法操作。

4)网上申报平台关闭后,评审材料均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开通申报渠道,也不再受理补交材料,未录入系统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纸质材料申报

各单位对报送的纸质材料要进行原件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集中统一报至区集中审核受理点审核,受理材料日期为20241113日至1115日。报送地点:洪山区教育局。

纸质申报材料及要求,具体见附件。

八、评审结果查询

评审结果通过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查询。

九、工作机构

全区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洪山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洪山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87882789





        洪山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28日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241028_2474851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