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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信息分类: 社会组织

发文机构:洪山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3-10-11 16:00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对1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对1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日期:2023-12-11 16:05 来源: 字号:


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对1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经调查,下列14家社会组织(名单附后)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照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名单如下:武汉求精外语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扬格外语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京翰教育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世纪文都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三峡石艺术团、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美林助残工作室、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老桥湖畔帮扶互助服务社、武汉徐家棚戒毒医院、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红霞文联活动中心、武汉市洪山区馨园老年公寓、武汉市洪山区康泰宁老年公寓、武汉市洪山区华颐小棉袄助老服务中心。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7384620

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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