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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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洪山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3-12-12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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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对2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
经调查,下列23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照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名单如下:
武汉市洪山区华键教育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奥蕾幼儿园、武汉市中部教育培训中心、武汉市洪山区南湖易贝乐少儿英语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安斯特艺术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兴培教育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宇翼教育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百戏艺术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思达迪少儿英语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爱贝外语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科思沃斯职业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幻维奇迹职业培训学校、武汉益硕职业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清悦职业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泽本职业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振翔志愿者服务中心、武汉IT新时空教育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瑞德彩虹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学而思教育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英旗教育培训学校、湖北金点职业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地区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协会、武汉黄山(徽州)商会。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7384620
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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