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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信息分类: 社会组织

发文机构:洪山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4-12-25 16:35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对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对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4-12-25 16:35 来源:洪山区民政局 字号:
武汉市洪山区金天地幼儿园、武汉市洪山区世纪星幼儿园、武汉市洪山区欣乐思幼儿园、武汉前程如画职业培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知鱼青少年科普服务中心:
因你单位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照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我局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社会信用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达到最短公示期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区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738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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