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社会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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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洪山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7-31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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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发放2023年度洪山区养老护理员 持证一次性奖励和岗位补贴资金的公示 |
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武民政〔2022〕38号)要求,对在我区民政部门备案、开展24小时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护理岗位的人员拟发放2023年度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和岗位补贴资金,现对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报结果予以公示。
1.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对连续从业满2年以上(在武汉城市圈内城市从事养老护理时间可一并计算),并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工作人员(不含事业编制人员),给予持证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初级500元、中级1000元、高级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职业技能5000元,奖励标准以第一次申请时的等级计发,等级晋升不再奖励,如已在外地领取过持证奖励的不再给予奖励;
2.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对从事一线护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含事业编制人员和兼职人员),从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之日起,给予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从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之日起(当月持证不少于15天计发1个月,当月持证少于15天次月开始计发),按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给予每月100元、200元、300元、400元、600元的岗位补贴。如等级发生变化,从次月起按新等级计发。
本项资金拨付前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洪山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27-87385521。
附件:
1.《2023年度洪山区养老护理员护理岗补贴申请汇总表》
2.《2023年度洪山区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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