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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信息分类: 基层政权

发文机构:湖北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2024-08-27 10:30

名       称:关于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关于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日期:2024-09-06 09:34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字号:

因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省民政厅承担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职责2023年底转隶省委社会工作根据中央关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新制度性安排,经与省委社会工作部协商,决定宣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42号)文件失效

湖北省民政厅

2024年8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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